吳名氏 wrote:還好吧GM1大小應該...(恕刪) 熱靴對於隨身機來說應該是比較可以優先考慮取消的東西都強調隨身的東西應該不用掛上閃燈或其他配備吧?我是覺得以隨身機來說機頂一定要有1.伸縮閃燈(+跳燈功能)2.模式轉盤(雙轉盤最好)其他EVF跟熱靴我倒是覺得不是很必要畢竟機身越做越小了要拿到眼睛旁邊看EVF也是很痛苦的事情
雷小炫 wrote:熱靴對於隨身機來說應...(恕刪) 個人以為EVF可以留下,熱靴可以取消留下EVF的理由是大太陽時LCD幾乎無法觀看,這時EVF的作用就出來了像Sony的RX100M3那樣,把EVF藏進機身就可以了(如果是像GX7那種可翻轉的那就更讚了!)熱靴可以取消的理由是因為隨身機+外閃的使用率不高都已強調隨身了,再帶一顆比隨身機還大的閃燈,機動性不高內閃可以照你說的伸縮閃燈功能來設計,只是GN值不會很好看就是了
地圖上的流浪者 wrote:個人以為EVF可以留下,熱靴可以取消 +1。1.戶外螢幕常常看不清楚。2.照RX100M3的定價都跟入門的DSLR KIT差不多了,沒EVF敗不太下去。3.個人覺得有EVF才能算是DSLR使用者的隨身機。4.除非有五軸,不然透過EVF拍照穩定度會高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