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蛋蛋 wrote:
s兄,其實小弟我一直認為被判決吵新聞的兩位應該是PPLD或gohole兩個帳號 (所以才被搬文?),我只有看到您提有到站務區去反應廣編稿有問題~不知您為什麼一直覺得被影射是記者,方便補充一下嗎~
第1篇是 PPLd 大大的文
我看到後就去站務區回報,應該算第2篇(凌晨3點多)
後來管妹移廣告文(大約在早上10點左右)
第3篇就是 gohole 的文 (晚上 19:06)
你可以去看一下蔣大發的文所描述的
第一: 我是前三篇之一,多少有嫌疑
第二: 這幾天的討論串,想必你也跟我有一樣的感覺,有不少鄉民並未了解從頭到尾全部的狀況,常常看到個頭,中間的文自動省略,就急著下定論
第三: 如我在站務區說的,01自己推廣的正名運動,舉例來說:黃色鬼屋、頭又大、家X福量販,這些都是板規所不允許,只要有人回報,管妹就會以正名的理由移文;為什麼自己的站長可以不遵循? 用"該名記者",跟"某記者"或"XXX" 有什麼不同?
我只是要一個澄清,從 12-08 18:35 在站務區發文到現在,2天多過去了,就算扣掉晚上,也有整整2個工作天,結果呢? 有沒有隻字片語的回應?
如我在那篇站務區發問自推所說的,
"是牛仔很忙? 還是蔣大很忙?
這問題很難回答?"
我也希望01會更好,畢竟看來看去,除了專業性的網站外,在台灣還沒有比01能讓我花更多時間在上面的網站
但是,請站方要認清一點,會讓人在這裡流連忘返的原因,絕對不會是因為蔣大或管妹,而是這些鄉民
也請鄉民們要認清,01這個討論區的一些狀況,就像這次 Sony 廣告文的事件一樣,當你今天對別人所遭受到的小小的不公正、不合理選擇漠視,或甚至偏頗的護航,總有一天,這種不合理、不公正會大到讓你得自己面對並且沒得選擇
那時就真的是像一些人說的,你要嘛就不得不接受,不然就只能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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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惡意而且不是針對你也不是針對他更不是針對任何人或動植物、礦物、無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