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蘋果日報:SONY被罰15萬

有「散景」及「夜拍」功能的相機已經不稀奇了

重點是不應該造假,其他廠商也要引以為鑑,不要犯這種錯誤才好

用5D Mark II拍的照片去欺騙社會大眾
TX9你用G12或LX5還說得過去
用5D Mark II,罰15萬我還覺得少勒

x1989z wrote:
甘用5D Mark ...(恕刪)


老實說我也覺得罰的好少喔...

這麼大的一家國際性的公司,罰個15萬台幣

會痛???

每賣一台,罰15萬,這樣子應該會比較痛一點
哈,感覺只是給人民說,我有罰哦

15萬...?

摁,罰得太多也太重了

lowt865162 wrote:
當時購買的兩款相機可...(恕刪)


請問正確退回方式在哪呢?
想看一下,謝謝
怎麼退回
2011/2/11買的可以退?
8831161 wrote:
怎麼退回2011/2...(恕刪)

這要問蔣大了,這也是Mobile 01怕有鄉民因被此廣告誤導而買此機的負責任態度
但不知有沒有人真的這樣做,或趁機退舊機種等新機種

jackie0586 wrote:
Sony 16-80mm單眼鏡頭的問題更大,我也中獎了,可是都沒報出來,

1.在這充斥著廠商贊助的網站,您這樣反映有用嗎?

2.你有沒有看過中國的小開,在媒體包圍下砸名車的情況!

3.產品發表或股東會是很容易讓大家注意您發言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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