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大, 你不用出來道歉嗎?


at01143525 wrote:
蔣大昨晚已經出面道歉...(恕刪)


那個我看起來都不像是道歉阿?

比較像是

把你給上了.不然給你錢.機子還我.給你錢.你閉嘴.


拒買三星.拒買htc
Davidr wrote:
其實問題在01
這種開箱文怎麼樣也算是01發源與特產
雖然是假的


其實這就是我說的問題所在... 因為廣編稿基本上和開箱文相差10萬8千里

我也不太喜歡01把廣編稿弄到長的像一般網友或編輯發的開箱文一樣, 因為會讓一些網友搞不清楚, 這也就為什麼只是單純的一則廣告(01上有, PCHome上有, 搞不好一堆網站或雜誌上也有), 被大家誤認為是開箱文.


Davidr wrote:
搞的跟妓女一樣,誰有錢誰就上

真是沒格調



對於整件事情!小弟的看法是造假只是個導火線,真正的問題在媒體的公信力!!

常來01的都知道,有多少人在要買3C產品前都會上01來問問網友的意見或是參考別人的開箱文,然後再下決定,這就是01的高度,當然身為一個要生存的商業網站接受業主的廣告無可厚分,問題是01站方有沒有站在制高點上公正的看待業主與廣大的鄉民!!?

如果只為了商業上的利益,或是為了維護廣告主的利益,對於鄉民提出真實但不利業主的言論都要被河蟹掉,那請問01還有甚麼公信力,沒有了身為媒體的公信力那01還有甚麼??

如果版面上到處充斥著造假的開箱文,真正使用者提出不立的論點都要被鎖文移文,一言堂的言論還能吸引廣大的鄉民嗎?沒有了鄉民的閱讀流量,廣告主還願意灑錢嗎?

另網管的公正性也應該被質疑,雖說站上明確訂定非政治原則,但常上01的網友應該都能明確知道網管的政治顏色,自己都行不正了,還能有高度嗎?
為什麼大家都覺得刪文不合理...
在蔣大還可能沒有搞清楚事實前
在NOWNEWS已經用新聞稿在發布的時候
如果啦
當時我們的討論是錯的
廠商要告的話是告蔣大還是各位小鄉民
暫時性的禁止討論我覺得是蔣大保護自己跟01的方式吧
一次的事件也是可能讓01就垮了
大家都是很會維護自己的權益跟發言自由
怎麼沒去想維護一個網站的辛苦

廣告造假其實跟蔣沒啥關 畢竟它是廣告
大家在氣憤的言論自由...
其實講實在的
你申請這裡的會員
他就算想砍你的會員資格也是他有理
他說你違反版規也是他的責任
儘管你不認同
你也不能影響他的決定
你頂多能不服氣而已
要找碴也不是這樣找的吧?

廣編特輯, 不就是客戶拿什麼給你就登什麼嗎? 又不是01編的.
客戶那邊的稿件出問題關01什麼事? 出了問題, 收人家錢的01
不用處理的嗎? 就好像有人po了一篇文結果被告, 難不成01還
要付連帶責任?

我在另一篇也寫了, 千錯萬錯, 就怪01你們收了人家的錢.... 認命吧...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TVBS,三立,民視,中天等等新聞台也沒有跟任何一個看新聞的民眾收錢
所以
新聞造假也沒關係
誰叫你自己要看
是這樣的意思嗎?
simonst wrote:
如果版面上到處充斥著造假的開箱文,真正使用者提出不立的論點都要被鎖文移文,一言堂的言論還能吸引廣大的鄉民嗎?沒有了鄉民的閱讀流量,廣告主還願意灑錢嗎?


那不是開箱文!!! 那不是開箱文!!! 那不是開箱文!!!

那只是一篇在很多雜誌或網站上都有的廣告 而已

PCHome踹共, 壹週刊踹共..其實...都不用踹共..真的要踹共的..是奧美.. 奧美踹共.!!


另外, 樓上的大大舉的例子錯了.....新聞造假當然是要電視台踹共, 但...廣告造假..對電視台來說..當然要第一時間把廣告下架囉...

無聊...



找 公平交易委員會比較快吧!

第二十一條(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
前二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
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知其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仍為薦證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所稱廣告薦證者,指廣告主以外,於廣告中反映其對商品或服務之意見、信賴、發現或親身體驗結果之人或機構。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