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ick. wrote:勾起小弟的回憶......(恕刪) 2010/12/07 09:47 PM 該文章進入第五十頁 (491樓) 現在狀況為回應無反應~~技術性犯規+技術性裁判~~小惡魔留著韓國人的血
ben170 wrote:這種事在日本商社覺對...(恕刪) 奧美廣告聲明 – 關於數位相機網路廣編照片事件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546&t=1902415&last=24392308---好大的官威~~ 標題連 "道歉、造假" 字都不想打上去,還真有誠意~~
taiwan2008 wrote:先前mazda6 廣告才被罰 .SONY 這廣告 當然也該如此, MOBILE01 應該不會認同這種欺騙行為所以 01應該會 發篇文章來 譴責 sony .....(恕刪) "如果是我',我是說我的想法,請勿自行對號入座怎麼可能發表聲明去譴責給我錢的廠商呢,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客戶至上不會錯的,為了五斗米,管他甚麼熱情與理想,錢才是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