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被公家單位盜圖,你會怎麼處理?


筱江 wrote:
首先小弟想講的是,不...(恕刪)


本日最忠肯,每條路都考慮到了,也提醒了樓主打官司不是一天兩天就能搞定的,希望樓主在跟相關單位反應後能有個滿意的答覆.
峰玲 wrote:
因為就我們所知,公務人員除了喝茶看報打屁,應該是沒有其他的能力,所以百分八九十是外包出的包。
...(恕刪)


不要太小看公務員,他們還有花光預算的能力,而且執行非常徹底
請打花蓮林區管理處,育樂課問問看,我記得此業務都是育樂課處理~
應該是這支電話 03-8325141轉268、277

通常政府單位照片使用一次的費用是500元,
既然對方都已經違法了,就看如何做賠償,

請該案的承辦人員出來負責這樣比較快,
公務人員就是怕事情鬧大!

之前也遇過影像常常被其他民間單位盜用,但因為是同一業主,
為了以後的生計都會忍氣吞聲,
但沒有利益關係存在的話,就大膽去處理吧!


話說其他有沒有可疑的照片,找出其他受害者,聯手求償可能效力更大!
留下完整的證據 日期 照片 & 錄影 給法官看的 (現場證據一定會被湮滅)

存證信函或直接提告

峰玲 wrote:
建議提告,不過也有可...(恕刪)


外包廠商:我們的圖都是從圖片公司買來的,沒有版權問題。
上次家樂福跟消防局不也是同樣的結果

WinsunChen wrote:
基本上學校老師教學或學生研究用途我是都無償給圖的
但如果是營利用途的話
要求分一杯羹給我應該是合理的...(恕刪)



我支持你............合情合理+2
我想樓主想要的是一口氣吧
至少也要打個作者名稱上去並告知作者




由此可知
下次圖片的重要地方要先打上自己的大名



不要問~~很可怕!
如果有一天昆蟲會說話的話
不知道他會不會主張肖像權XD
有時你會發現,觀點改變障礙就會消失, 但唯一的難題就是,人們心中偏執固執的觀點。
我會覺很開心,證明我拍照片還不賴...
其他倒是不會多想,畢竟~我不是靠拍照維生
簡大頭

WinsunChen wrote:
昨天跟著公司的員工旅...(恕刪)


當然是先找媒體大大來幫你大肆宣揚一番啊!

先來個下馬威

之後就可以為你處置了 提告 或 和解

老實說要告的話真很勞民傷財... 這是對方不會和解的時候才使用

記住證物要保留好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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