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數位相機不實廣告, 是犯法還是不道德?

這應該可以搞到消保官那,集體抗議這算是網路詐欺的一種!
愛他就是要讓他自由~

Sleeace wrote:
樓上說沒那麼嚴重的人先看看這個廣編同樣刊載於PCHOME 12月號, 雜誌上可沒有EXIF可被踢爆
不知情的消費者準備做冤大頭???


有雜誌就好辦...

只要把雜誌掃瞄下來
說那張夜景這款相機根本拍不出來
再附上EXIF及相片說是Canon 5D拍的,
寄給公平會,應該會成案。

只是誰去做件事呢?

不實廣告是公平會的管區。
說真的要告就去告,不要同一類似主題一直PO
跟APPLE教育商店標錯價一樣,這算另類洗版
chiang:01上嘴砲太多了
十分感謝願意為正義站出來的大大們的正義之言
我對您們的景仰, 如尼羅河(全長7088公里,為世界第一長河)一般, 連綿不絕
就是有您們的發聲, 我們的文明與文化價值, 才不斷的往正確的道路推展前進

面對錯誤與欺騙的商業廣告, 我們不妥協唯利是圖和不擇手段, 勇於為道德與珍視的價值發聲
誠實真實的價值, 在錯誤與欺騙的商業利益迷霧下, 獲得進一步的彰顯與伸張,
我們的社會文化、價值與文明因而進步



這個事件站方已經有擔當的負起責任
大家已經在這個主題提醒各相關方面(站方、廣告商、廣告文作者、委託廣告廠商、網友們...等)了解網路商業道德與誠信的重要性, 提供相關法律觀點與鄉民們的觀點與感受
我們發言的效果已經達到了


其實大家也不希望站方損失利益、甚至也無意讓造假的作者丟掉飯碗
所以這個主題本人就不再回應, 讓其自然下沉

再次感謝仗義發言的大大們

kigohcy wrote:
Canon的照片是C...(恕刪)



重點不在牌子吧
小dc廣告用單眼拍也是一樣吧

kungfustone wrote:
唉~~01已經很負責...(恕刪)


我想鄉民的重點在於....以後01的廣告開箱文, 還有多少可信度?
還有人願意開箱分享文嗎? ..... 若少了 還真是鄉民不樂見的~~

prettyboy wrote:
不道德吧,應該也無法可管,恕刪)


是嗎?

不是有網友貼出公平交易法了嗎?

但我覺得這要有消費者出面告吧

‵‵‵‵‵‵‵‵‵‵‵‵‵‵‵‵‵‵‵‵‵‵‵‵‵
網路還可以透過exif查到一些資訊,攝影雜誌呢?

一堆攝影雜誌跟廣告文宣差不多,去各相機店拿廣告DM用訂書針釘一釘也差不多是那個樣子了


我大概是算有點認真看了這次事件的文章討論串
很多見解大家都發表過了

說說我自己在看這件事情上的第一個粗淺直覺反應
"啊!! 原來SONY是都沒有自己的美編部門喔?"

再來 是算滿心情沉重的想法 被抓包的那張圖片
應該是傳達那個相機拍攝功能與效果所放上來的代表性照片
並不是一般的商業攝影 只是將商品的外觀 用別的相機所拍攝下來的商品外觀圖
我想 目前這張受爭議的照片 所代表的就是相機本身的內涵

因此 事實上 我認為除了大家所討論誰誰誰有錯之外
應該有警惕的應該是 從事商業攝影的人們

有很多的原因與通過許多人的法眼 那張照片依然會在廣告當中出現
可見無論從發包的SONY 到製作的奧美 以至於接受廣告的各個媒體
負責這案子的人 多多少少都有問題

但在這裡 我想要討論的是 工作上的責任道德問題 SONY本身做這個案子的負責人
奧美的接案人 還有攝影師本身 都應該要有更嚴謹的態度 要知道今天放上來的照片
到底要傳達的是什麼? 是商品本身 還是商品的效果? 就像買音響 除了外觀是否賞
心悅目外 也一定會要親耳確認"這個我有購買意願的音響"的試聽不是嗎? 不然 可以
拿別的更高級的音響效果給我聽嗎? 然後說是為了讓我更陶醉催眠用的?

我認為 第一要有覺悟的是具有專業知識的商業攝影師 要盡到對客戶應有的提醒
第二是廣告公司 這麼專業的廣告公司 怎麼會做出對於廣告內容 是商品外觀展示
還是呈現商品原本效果 傻傻分不清楚的事情?

最後是SONY本身 是我覺得最好有趣的 怎麼會這樣子? 公司這麼大 人這麼多
是都沒有人才 有能力拍出這次受爭議的照片嗎? 還是SONY把自家產品賣給
消費者 自己卻偷偷用CANON的?

我會有感而發說出這樣的想法 是因為我過去剛出社會的時候 就是心不在焉
所以有一次終於發生了因為我的疏忽 而造成公司上下都得因為我個人的錯誤
必須一起重新來過的事件 雖然前輩們選擇邊罵邊諒解 但是我也一直警惕並自責到現在

總之 我想表達的是 這次的事件 是給任何一個人最好的錯誤示範 大家在面對自己的工作
都要有更審慎的態度才對~ 小人物如我 做錯事情是害了整個公司 但重點人物卻可以
像這次一樣 撼動整個社群與民眾 和數個公司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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