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rote:邵柏瑞先生,對不起,...(恕刪) ...誠意十足.知錯能改..知恥近乎勇...老頭子十分肯定.望你日後當引以為戒.謹言慎行.心浮氣躁時.多練練大字吧...已將你自名單內移除...
太平洋 wrote:...誠意十足.知錯能改..知恥近乎勇...老頭子十分肯定..已將你自名單內移除......(恕刪) 好可怕喔...我不曉得犯了什麼錯....可以把我從名單中移除嗎??不過我先說好,我沒有錯,堅持不道歉~~你為了自己拍攝角度好,隨性修剪花木本來就不對,我們不能參與討論嗎??這樣也要告,要告快告喔~~我收到傳喚書,立即會對你控誣告~~
邵先生你好,我是HyperDynamix,在2011年2月13號凌晨時因為剛好閱讀到那篇文章,在看到此文章中回文所貼的名字後 , 一時好奇 , 以google搜尋了邵先生的名字,看到了些相關網址,也魯莽地回了含有邵先生工作室網址的文(那篇的第3頁). 但事後想想,我不應該在資訊還沒有查證的情況下亂回文,雖然我沒有對邵先生的行為做出任何言語上的漫罵,但我覺得自己也有不對的地方.如果今天那篇文章的主角換做是我,我當然也不希望在尚未明確的情況下被這樣對待.對於以上我無知的行為,造成邵先生上的困擾, 我HyperDynamix鄭重地向邵先生道歉 !請求邵先生的原諒,也請mobile01的各位原諒小弟 !HyperDynamix於2011 02 17
太平洋 wrote:誠意十足.知錯能改..知恥近乎勇...老頭子十分肯定.望你日後當引以為戒.謹言慎行.心浮氣躁時.多練練大字吧...已將你自名單內移除......(恕刪) 好大的口氣,好了不起行為啊,真的讓我長了許多見識我可以想像當時被你嗆的那位年輕人的感受了
Grunder2006 wrote:可能你連進名單的資格...(恕刪) 是喔....我想說邵柏瑞會把這一帖的人都會列入控告名單~~含這篇我也發過3次,不支持他為了個人拍照角度去隨性修剪花木的行為~~他要告隨他去,我一定會提誣告~~
還好還好我都只討論可受公評之事,也都沒請誰誰誰的父母子女出來,也沒有三字經的謾罵行為!!並本討論文我都在探討 憲法 第 五 節 教育文化 第 158 條 自治精神、國民道德不然還真的要寫道歉文!!~~~~
愛台灣^^ wrote:是喔....我想說邵柏瑞會把這一帖的人都會列入控告名單~~含這篇我也發過3次,不支持他為了個人拍照角度去隨性修剪花木的行為~~他要告隨他去,我一定會提誣告~~ 老頭子好像也沒說不支持他為了個人拍照角度去隨性修剪花木行為的人,通通列入控告名單這種話吧我知道你一定是想領補助款對吧?!
零的境界01 wrote:回頭去看之前的討論串,我認為你應該不至於會在老頭子的名單內A...(恕刪) 第一次跟大大您有一樣的看法........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中....還真的找不到可告之點,畢竟點過去那網址本來就是公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