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sai wrote:
至於一直有人說的比例原則,請問有人可以回答這個事件是要怎麼樣才符合比例原則?
是說罵的程度不符合比例嗎?中指蕭這種被公幹的才是符合比例嗎?
不請自來,讓我來試著回答大大的提問
簡單講~
中指蕭的行為造成受害者(老婆婆)、受害者的家屬莫大的傷害
且有拍攝的影帶,罪證確鑿,網友因此發動人肉搜索,甚至在網路上以文字大加撻伐
這樣的回擊是符合社會期待與認知的,就連報章媒體的大眾與論也一面倒的支持
這,就是所謂的符合比例,所造成的傷害以及所受的懲罰,合乎社會普遍價值觀的比例~
至於攀折樹枝老伯的行為,我姑且稱之微罪(這是個人揣測)
原PO文的年輕人以"砍樹"、"唾棄"為題,發表沒有任何足以佐證其指控老伯"砍樹"行為之公開文章
且於事實未證實前,有故意煽動鼓勵網友,發動人肉搜索,且在論壇上以文字加以撻伐之事實
這,就是比例失當,完全的超出了年輕人應該能作為的範圍
更何況,PO文的年輕人本身也不是當事人,只是在旁無關的第三人
無論從何種立場觀之,這就是一場未經仔細查證、蒐證、論證的網路暴力人肉搜尋事件
這,更是年輕人處置、看待、反應這起事件的"比例失當"
平心而論,如果我是該名PO文的年輕人,在目睹了該起事件的當下
如心有不平,應立即挺身而出與老伯溝通
如未獲老伯善意回應,應善加利用手邊之攝影器材,詳實紀錄現場環境與事發經過,向有關單位檢舉
如果、如果、如果真忍不住想上網向大眾訴苦、甚至尋求支援
在未掌握確切證據前,也決不能有煽動、鼓勵、誘導他人有任意公布他人資訊,以及文字不當撻伐之行為
以上,我個人認為,就是所謂的"比例失當"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botingonline wrote:
如果、如果、如果真忍不住想上網向大眾訴苦、甚至尋求支援
在未掌握確切證據前,也決不能有煽動、鼓勵、誘導他人有任意公布他人資訊,以及文字不當撻伐之行為
確切證據?這部分老頭自己都承認了,說法也大致相同,證據老頭自己也補了,只是嚴重程度雙方感受不同罷了
煽動,鼓勵,誘導他人這部份就很難說了,人肉搜索並無違法,首發文者也是附和而已
至於你以中指蕭來比喻,以符不符合社會普遍價值觀來作為比例原則的標準
我想可以做個統計,把前後兩樓贊成跟反對做個比較,我想答案很明顯了,這樣算不算符合你的比例原則?
如果這樣算的話,這樣應該沒有比例失當吧
Life is poop,pee,fart.
Taste your ow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