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攝影人
我只是路過看到這篇文章的人
以下是小弟的感想而已
'砍樹'這詞彙太過放大,這只算修剪樹枝而已吧!
要是這樣就是砍樹就天理難容,
我很想請教一下,台灣行道樹的修剪
一次鋸都是幾卡車幾卡車的
是不是嚴重砍樹行為?
樹有生命這國小生都知道
為什麼公家機關還要去修剪行道樹!!
還不是妨礙市容!!
這樣就可以修剪行道樹嗎!!
為了城市的美觀而去修剪行道樹!!
他是樹耶!!有生命的耶!!
政府是不是就該天理難容?
但是大家好像忘記一點
花草樹木只要不連根拔起
都還會在生長發芽的
坦若這位老兄是連根拔起而受到撻伐
我很抱歉我在這裡說了一堆廢話
我也會一起加入撻伐的
這位老兄不過修剪幾支樹枝而已
有必要這樣人肉搜索嗎?
網路是很開放的世界
但是我對現在的網路社會非常唾棄
那些自命清高的人
難道就這麼清高嗎?
在野外郊遊的時候,踩上草皮的那一刻
是否有想過自己在傷害植物?
理由百百種,想要合理化都很輕鬆
開版大大自己的態度的確有待反省
人家只是勸你不要修剪而已
沒必要這麼不耐煩的口氣會應人家
俗話說的好
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看
態度不用這麼衝
或許就不會有今天這種撻伐文章出現了
我只是一個26歲的小夥子
請不要搜索我,我想過著清靜的日子
我也不自命清高,我也是有做過違背良心的事
我只講道理,因為我認為道理是一個人最基本的道德基礎
論語里仁有云:見賢思齊,那麼讓我們想想,若是美國的攝影大師安瑟.亞當斯放在同一個場景裡,他會怎麼作? 會被增減的是鏡頭前的自然物,還是鏡頭後的輔助物?
假如我們對公共環境的最低要求共識是不要留下一片垃圾,不要帶走一個貝殼的維護原狀,那麼按一己意志而改變公共環境原貌的行為,是不是確實違反了我們對基本公民道德的普遍認知?
當時的攝影同好、01上的發文網友,會對[移除野生植物一截小樹枝]感到著惱的真正理由會不會是:我們已經習慣於一個大家共同尊重公共空間/環境的社會,任何按一己好惡而逕自改變的行為,會讓大家覺得:對這個空間,有人自認擁有比其他人更高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