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相機真的好心沒好報 (實例) ...

我倒覺得版主己經夠好心了,
反而是失主還要求"送過去",
光是這點如果是我~謝謝再聯絡~
將心比心吧~也許今天這臺單眼對你來說沒什麼
換成是你不小心掉了一件你很重視的物品~我相信你也是會著急的
機身:SONY A550 鏡頭:SIGMA 17-70、MINOLTA 60-300
看到這位警察同仁...噢不,是大人的見解,我發現一件事
那就是撿到別人的東西最好【立刻】把它丟進垃圾桶包一包讓垃圾車載走
免得忘記幾天之後想要歸還還得被告侵占

凡是可以照著規定或法律來,但人沒必要那麼嚴苛
法理情,情理法,對的事情不一定正確,有時做錯才是正確的路
derek2010 wrote:
再說,沒找到失主之前,並不代表你就是物品暫時的主人,有權利去使用它,還拿去借拍?

不好意思小弟眼拙,請問哪裡有借拍?

pksealions2 wrote:
相機在弟弟手~~~那...(恕刪)


意思就是約好時間,而不是:我再跟你聯絡,88~,
還有要送去還或要失主過來拿,都是兩造雙方可明白意思表示。
但二個星期這個時間點就有點…
姐姐是有理性的,還不錯,但其他家庭成員…
Canon 50D+24-70mm L +70-200mmF2.8L+Nikon D300+24-70mm G+70-200mm f/2.8G VR II
"有人撿到我掉的皮夾並致電給我,我當場感動得說不出話來,詢問拾獲者所在地點後立刻飛奔過去。

在接下皮夾那一刻除了懷著感激的心情不斷致謝外,就覺得社會上好人還很多,當然皮夾內容物完好如初。”

是的我也是激動的一直說感謝感謝,而且也要請對方吃一頓,但對方向客氣的直說不,讓我很不好意思,也很感激他。

看到這個PO文,會覺得現在的社會變了,彷彿失主是老大,撿到的人活該一樣,這樣社會會愈來愈冷漠的,沒有

樓主這樣的人,那麼以後大家要是不小心遺失了東西那找回來的機率是微乎其微了。
大樓狂蓋,有很多文章已跟相機無關了,變成了可換立場無關相機政治討論區...
甚至還有什麼"我們又不是中國人"的回文,
所謂的"我們"是包括誰呀,不知道該位大哥是代表哪幾億人發言..
難道又是一個用自己標準衡量所有人的偉人現世了!!!

這裏是相機版....樓歪了.......
攝影:用心靈感受,用器材及技巧捕捉,探尋人生中的真善美。
police wrote:
重點是在最後來...(恕刪)

這位警察大人的脾氣應該很好,認為就算對方都這樣講話了不僅不動怒
自己還得要好好地跟他約定時間把相機還給他(送到他家門口?)

不過我想一般老百姓的脾氣不會那麼好,聽到失主這樣說話而且還能好好地約時間並送到他家門口的人
我想大概沒幾個人,至少我就不是
看了這麼多頁 終於看完摟~
兩邊都沒有同理心吧~
換個立場想想 也許會更好~
樓主的姐姐真是有心~^^
我覺得樓主處理的方式有問題:

1.即使撿到相機,也不應以找相機失主為由,擅自觀看SD卡內之照片

2.即使在等在失主的同時,也不應該把玩別人的相機

相對以上這兩點,失主態度不佳,個人反而覺得比較不會那麼嚴重。因為樓主的行為可能會產生一些糾紛,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所以唯一也是最好的方法,原封不動的送去警察局讓警方處理。
police wrote:
【同仁】二字何解?...(恕刪)

那句話沒有不友善的意思就好...
小弟我有查過詞典才回文的啦~
是我的話會回說應該怎麼稱呼才恰當
而不是一句"不是你叫的",讓人看起來彷彿像是上對下的訓斥...
離題了...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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