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位警察同仁...噢不,是大人的見解,我發現一件事那就是撿到別人的東西最好【立刻】把它丟進垃圾桶包一包讓垃圾車載走免得忘記幾天之後想要歸還還得被告侵占凡是可以照著規定或法律來,但人沒必要那麼嚴苛法理情,情理法,對的事情不一定正確,有時做錯才是正確的路derek2010 wrote:再說,沒找到失主之前,並不代表你就是物品暫時的主人,有權利去使用它,還拿去借拍? 不好意思小弟眼拙,請問哪裡有借拍?
pksealions2 wrote:相機在弟弟手~~~那...(恕刪) 意思就是約好時間,而不是:我再跟你聯絡,88~,還有要送去還或要失主過來拿,都是兩造雙方可明白意思表示。但二個星期這個時間點就有點…姐姐是有理性的,還不錯,但其他家庭成員…
"有人撿到我掉的皮夾並致電給我,我當場感動得說不出話來,詢問拾獲者所在地點後立刻飛奔過去。在接下皮夾那一刻除了懷著感激的心情不斷致謝外,就覺得社會上好人還很多,當然皮夾內容物完好如初。”是的我也是激動的一直說感謝感謝,而且也要請對方吃一頓,但對方向客氣的直說不,讓我很不好意思,也很感激他。看到這個PO文,會覺得現在的社會變了,彷彿失主是老大,撿到的人活該一樣,這樣社會會愈來愈冷漠的,沒有樓主這樣的人,那麼以後大家要是不小心遺失了東西那找回來的機率是微乎其微了。
大樓狂蓋,有很多文章已跟相機無關了,變成了可換立場無關相機政治討論區...甚至還有什麼"我們又不是中國人"的回文,所謂的"我們"是包括誰呀,不知道該位大哥是代表哪幾億人發言..難道又是一個用自己標準衡量所有人的偉人現世了!!!這裏是相機版....樓歪了.......
police wrote:重點是在最後來...(恕刪) 這位警察大人的脾氣應該很好,認為就算對方都這樣講話了不僅不動怒自己還得要好好地跟他約定時間把相機還給他(送到他家門口?)不過我想一般老百姓的脾氣不會那麼好,聽到失主這樣說話而且還能好好地約時間並送到他家門口的人我想大概沒幾個人,至少我就不是
我覺得樓主處理的方式有問題:1.即使撿到相機,也不應以找相機失主為由,擅自觀看SD卡內之照片2.即使在等在失主的同時,也不應該把玩別人的相機相對以上這兩點,失主態度不佳,個人反而覺得比較不會那麼嚴重。因為樓主的行為可能會產生一些糾紛,會有法律上的問題。所以唯一也是最好的方法,原封不動的送去警察局讓警方處理。
police wrote:【同仁】二字何解?...(恕刪) 那句話沒有不友善的意思就好...小弟我有查過詞典才回文的啦~是我的話會回說應該怎麼稱呼才恰當而不是一句"不是你叫的",讓人看起來彷彿像是上對下的訓斥...離題了...就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