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要好好鼓勵這樣拾「機」不昧的人了。現代人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別提是不甘自己的事了。
不過,處理事情的方法要小心,雖然秉持著善心想把失主找到,但是千萬要注意自己的權利,查看SD卡的內容這樣的舉動是非常不鼓勵的,這種事情可大可小,要小心;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交給執法人員,如果要真的幫忙的話,可以利用網路的資源適當的管道,就事論事把實情描述,至於找不找的到,失主真的有心可以透過警察局協尋,相信是可以找的到的,不然警察局這種失物尋回的管道是兒戲嗎???別這麼的沒有自信啦!
數以萬記的單獨個體,每個都有自己的特色,也互相認知這點;如海嘯般的流行浪潮將一掃每個事物的特別,所以我看你,你看我就只有歧視與排斥,就只有吸收與歸納。我還是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