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K ! wrote:我前面都說了 後面還一堆人在說拿鋸子鋸樹..(恕刪) 不管是小刀還是鋸子,將樹砍掉就是不對看您回覆的樣子,所以您應該在現場囉???那您當場看到了以後為什麼不制止他呢??還是您也默認這種行為呢??OAK ! wrote:只能很感慨的說.. 台灣教育真是很失敗阿~大家好像都不用思考就能說話了!(恕刪) 教育失不失敗不是由您決定的如果您也在現場,也是默認的那一群人的話那請問倒底是誰的教育才是失敗的呢??如果他是您的朋友,大可請他出來道道歉一下這樣不就沒什麼事了嗎??還來幫腔幹嘛??
wsy5408 wrote:看到目前為止,回應大...(恕刪) 嘿嘿~想必你就是在指我~我就是第五種人不要隨便分類首先 你對第五種人的描述 前面的內容[人家會告您唷....] 那跟第二種人差不多阿不就是 提醒鄉民跟樓主嗎....後面文字的內容[當事人都沒有聲音都是人家的謾罵....]這是事實阿....哪裡看起來像個人想法?爬完樓看到的就是這些東西阿.....你以為我認識攝影師本人嗎?我連他名字都沒聽過咧 哈哈哈爬完這一棟樓相信還是有部分朋友想法跟我一樣的...有多少人理性的提出質疑又有多少人只看第一樓的文章跟照片 其他樓都沒看就開始回文狂罵!?說不定沒多久facebook還會出現相關群組 開始召集網路力量給他死....
很有趣提出對樓主的發言不完備之處就要被打成攝影師的朋友?會不會被告不清楚但是除了拍了幾張人像圖之外並沒有其他證據證明樓主說的是真的等一下你去拍你家旁邊的老婆婆 然後說他搶銀行這樣也行嗎?要公幹人應該具體一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