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yy1486 wrote:我把玩幾天主要是我姐想把東西直接交還給失主 .. 畢竟過了那麼多天送警局難到警察局的人收到東西立刻就知道是誰來報過案嗎 ... 全台灣那麼多警察局 ~ 每天收到的失物那麼多 ... 難到每件物品警察都會專心的送到失主手上嗎 ... 如果失主那麼好找 ~ 捷運站 警察局不會每年都拿失主出來拍賣了 .... 你應該是個小孩子被炮是應該的
gy141253 wrote:撿手機有電話可以連絡...(恕刪) 相機沒有嗎 ?事實証明用照片也找的到失主不是嗎 ...有沒有心而已 ..最主要的也是儘快找到失主東西也還了什麼叫我們想 霸 ...我們是等到失主聯絡才想歸還東西的嗎 ?想霸就不用找餐廳聯絡失主了 ...什麼叫我上來取暖 ... 你能給我溫暖嗎 ? 拜託 ...前幾篇已經說過 ... 只是舒發心情的文章 ..也沒有需要誰來評判誰的不是 ...如果真那麼利害 ... 去當法官吧 ...還有我是社會人士 .. 不是一些人眼中的國中生 o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