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相機真的好心沒好報 (實例) ...

以下是我姐知道我 PO 了這篇文 .. 她要求我幫她 PO 的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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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當好人有這麼困難嗎

過年前我爸的計程車撿到一台單眼的數位相機

由於天色昏暗在加上上下車的旅客眾多

所以我爸無法分辨是哪位客人掉的

於是一直等到上星期日2/13才告訴我說撿到一台相機

我說撿到就還人家啊

也許相機不是這麼值錢

但是相片卻是錢也買不到的

當下我弟妹有說交給警廣交通去協尋

但我弟又說萬一對方沒有在聽警廣呢?

於是我就說我先看看照片,能不能從照片中找出蛛絲馬跡

結果照片中有很多訓練馬的地方

看起來是個馬場...

距離台北最近的馬場就是x水啊

於是我寫了mail給x水馬場,也打電話去確認

回電的先生很有禮貌的告知我

mail裏面的相片馬場並不是他的

但是是他朋友的

回電問我是否方便將我的電話轉由他朋友與我連絡

我說好啊,請對方跟我連絡吧

之後就接到對方先生的電話

問我是不是撿到相機

我說對的是我爸的計程車撿到

他立刻回答說他們已經去調閱監視錄影器

只是還沒有找到是哪一台車

但是他們已經有報案處理

再加上他又問說我要怎們還他

是要快遞寄給他嗎??

我立刻回答,我是可以快遞寄給你啦

但是我怎們知道你是不是相機的主人

我還是請他親自來領取

但是聽到調閱監視錄影器跟報警的語氣

已經讓我不舒服了

我今天都已經親自找上門說要還相機

你還跟我嗆說已經報警

現在是怎樣,我有跟你說我要分幾成

還是我?所你咧

氣死我了~~~~~~~@@@@@@@

後來我跟同事討論過後

最後決定,對方既然已經有報警備案,那們

我這邊也把物品交到警局去吧

由警察去通知他領取

這樣經由第三方的歸還也比較公正

之後我就發了封簡訊告知x先生說

相機在x光警局請她靜候警察通知領取

或者攜帶當初他備案的單據向警察領取

結果他馬上回電給我說

其實監視錄影器並沒有拍到我爸的車

他們也沒有去報警處理

要我直接把相機還給他

不需要再經過警局...........否則她領取的程序會很繁瑣

當下我只告訴他,我爸已經去警局作筆錄

請他等警局的通知親自到警局領吧

這世界是什麼回事..社會病了嗎

我從一開始就說要歸還

並沒有要求要任何回饋

怎們會有人似乎怕人壓榨的先嗆說已經報警

這樣的好人做起來真不爽......

後續....
一個星期過去了
突然接到一通電話
說已經一個星期了
都等不到警察的連絡
問我到底是送去哪一間警局
我說是x湖派出所
他語帶懷疑的說你不是跟我說是x光警局
我解釋說是瑞光路上的警局叫x湖派出所
她才說要去跟警局連絡
緊接著沒多久
又有一個女生打來問
我不耐煩的回答說
我剛剛都告訴你們先生啦
怎們又打來問
她才說警局希望他提供
我們備案的單號
這警局是怎麼回事
不是已經請他跟當事人連絡
電話都給他了
怎們連這也會吃案嗎
真的超奇怪


1.表明真心想歸還才會從照片裡面找到歸還線索
2.東西是掉在後面的行李箱,上下車的人這麼多也難以辨認是誰掉的
3.老人家都認為進警局不好怕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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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那些什麼看照片找不到人的文 ... 別再發了 ... 事實我們是看了照片找到失主 ....

如果有私心 ~ 就無需找到失主 ... 並不是 失主先找到我們 .. 是我們主動找到失主 ..




Kensukeibu wrote:
我覺得台灣的警察都沒...(恕刪)

ggyy1486 wrote:
再說下去沒意義 ....(恕刪)


重頭到尾就是你們處理的方式不對
(歸還遺失物的心態是正確的)

撿到東西第一件是就是送警察局就好了
根本不需要在那邊扮柯南自己找失主
還惹的一身麻煩~

scorpious1102 wrote:
重頭到尾就是你們處理...(恕刪)


別這樣說,有人覺得把玩個幾天爽一下是很正常的.

偷看一下SD卡的內容又何妨?? 就跟撿到手機會偷看一下聯絡人一樣咩

撿到別人的筆電偷看一下裡面裝啥好東西,還可以自己收藏一下.

有沒有現代人想當好人卻只想當一半的八卦?? 撿到直接送交警局好像比登天還難?

mjohns wrote:
看你文思泉湧 這麼義...(恕刪)




應該 ty880336是失主 +n


別人撿到你的照機要還你 確反過來要告對方 這種人真的令人..............
jefflau wrote:
應該 ty88033...(恕刪)


那你應該是原PO的家屬囉? 顆顆


相機...我還想買一台GH2勒
ggyy1486 wrote:
但我弟又說萬一對方沒有在聽警廣呢?

果然就是樓主你在亂出主意
這種胡思亂想、天馬行空的「如果」,隨便寫都有好幾打:

如果失主不懂得向警方報案...
如果失主有案在身,不想跟警察扯上...
如果失主不會上網...(我就認識有用數位相機但到現在都不會上網不會用電腦的人)
如果失主在這兩週期間遭到意外傷病,現在正在躺醫院...
如果失主出國留學,在計程車上遺失相機時剛好是休假回台灣...
如果失主是外國人...
...
...
...

失主有沒有用心從各種管道去找,不需要由你去煩惱,送警局就對了
貓,鐵道,cosplay https://www.flickr.com/photos/dormcat
看完一整篇,唯一的感覺是,我以後撿到相機,一定自己拿來用。失主找來,先付30%再說話。

sectionboy99 wrote:
看完一整篇,唯一的感覺是,我以後撿到相機,一定自己拿來用。失主找來,先付30%再說話。
...(恕刪)


你比拿去丟到海裏更糟...

這叫侵占
我的blog : http://www.flickr.com/photos/foxhuang/
ggyy1486 wrote:
以下是我姐知道我 P...(恕刪)


我覺得你跟你姊都沒注意到你爸爸問題很大嗎

撿到東西
並不是說不知道誰丟的就放著不管了...............

有沒侵占意圖是其次

而是你爸確實把東西留下來
沒直接丟警局

如果沒告訴你們兩個
是不是東西就一直放在你爸爸的車上?


萬一對方承辦的警察很認真
這兩個星期真的出事了
該怎辦?
ty880336 wrote:




別這樣說,有...(恕刪)


失主+1

我想這位失主應該寧願東西丟了 也不想要東西拿回來後還知道被侵犯隱私吧XDDD

話說如果我是計程車司機的話~以後我撿到東西應該會拿去休息站那邊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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