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dd2185 wrote:
損失7位數是自己造成的吧?
當初不要折樹枝不就沒事不是嗎?...(恕刪)
這部份真的很有待商確
第一個是那個折樹木構不構成犯罪這是法官說了算,不是大家推理就算的
再來是如果折樹木不構成犯罪,那發文章上來的人,因為這篇文章造成他人的業損,這能不能求償也是看法官
其實大家都一直用"道德"來論述,但要知道的每個人的道德原則不一樣,如果沒有犯法,只因為不符合自己的道德原則,而造成他人的損失,這就有法律問題了.............
再來是,如果折樹木成犯罪,旦被人發文章上來造成他人的業損,這是不是就無罪 ? 這也是法官說了算...
法津這種東西,不是簡單到"阿你理虧,被罵應該呀"........
再更白的就是,你今天看到一個人確實犯了罪,然後你上網對他做人身攻擊,對方要是告你,法官會不會判你無罪是不一定的喔....因為一案歸一案 ( 當然如果你是特殊身份,像是被害人親人等等,那另當別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