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ffusionless wrote:
因此,sambad兄...(恕刪)
怪了,什麼時後要大家去幫店家賺錢了?
我們為何要幫店家關心退貨商品往何處跑?
你只要拿到開了封的,你不買就得了。
你拿到不合用的,你退就得了。
幹嘛幫商家在想東西去哪兒?
你怕你拿到開了封的嘛,對吧。
你怎麼不去要求賺錢的人要有公德心,竟然要求起花錢的人來了?
本末倒置也不是倒置成這樣子的。
你拿到被買退的,那是商家的問題,你可以不爽他可以不買回家,你也可以公開幹樵他,幹嘛要消費者去發揮公德心?
為啥沒公德心的商家弄到變成台灣的消費者要去自制?
為何在國外弄得好好的,大家都能退的,一到台灣就要台灣人發揮公德心?
你在擔心國內被買退的東西去哪兒,國外消費者就不擔心噢?
你在擔心這種事情的時後,要約束的是商家而不是消費者!
誰賺誰的錢要搞清楚方向,而不是叫大家去裝死不敢買退。
今天我買到不合用的東西,製造它的廠商就有責任,而不是什麼芭樂都推給消費者。
正確而合理的做法應該是消費者退店家,店家去退生產廠商,而不是叫消費者吞掉。
抱著試用看看這件事情在國外超級正常,甚至在dpreview的論壇裡面也有人說他買鏡頭一次買三支,選最好的一支剩下的退回去,也沒看到國外其它有公德心的使用者上來吐槽說不可以。
一般人就是覺得想買才會去試用,試用不滿意那是廠商的問題,不是消費者的問題;
若是試用滿意,則商家自然會得到額外的成交機會。
最重要的是,讓消費者試用不滿意,是平白浪費消費者的時間,被退被要求付出額外成本是自找的!
而且你千萬別忘了,消費者就算是去試用,他們也拿出錢來了。
網購可以七日退款,畢竟錢也先付出去了,而且廠商收錢收很快消費者等退款卻還要花時間耶,運道不好一個月兩個月才退到手耶,更別說我還浪費了這段時間的銀行利息。
不是所有人都願意先拿一筆錢出去"試用"的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