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 wrote:
此案即將進入司法程序...言語衝突是判決參考.是屬舉證責任..網路上是*情*理*法..........到了法院事法*理*情*..靠證據說話..
....早上已跟律師研究過本案...證據已經齊全(煽動.誇大陳述.公然侮辱.即便是單獨寫信致我信箱.部落格留言出言不遜.都構成犯法).點閱瀏覽人數已達起訴標準...法院早有判例.我就有一位認識的女性友人.部落格內遭現任男友前女友留言辱罵.雖然對方辯稱是私密留言.僅限2人.在我有人不願接受和解的判決下仍被判3個月拘役得易科罰金並賠償6萬元.本案將附上我的現在與未來展望的營業損失..數字對被告而言可能是個天文數字..已經給過他們機會了....
老頭子屬牛...不會虎頭蛇尾...律師費都付了...也多謝樓上網友提示律師一事..但因涉及營業.商譽損失須有律師協助..
..(恕刪)
純護貝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從文中似乎感覺不出自己的行為是否有失當
似乎把不合理凹成合理
文中還影射勸導的年輕人也有作修剪的動作
所以他也可以?
但是當事人有看到嗎?
反而是他的修剪動作一堆人都有看到
而且外帶強硬語氣嗆人
"阿不然你要怎麼樣?"
真不知道要叫這位大師叫大師還是叫老大
當初原PO PO的也並無不妥
PO出對方照片也沒涉及 營利 誣衊 跟毀謗
因為連當事者也出來承認說也做修剪有做嗆聲的動作
所以也無毀謗的跡象
原PO講白點也只是照實寫出
至於鋸樹 還是砍樹還是剪樹這種文字遊戲實在沒意義
畢竟造成的結果是一樣
沒想到還一堆人還挺這位"老大"..
什麼要還"清白"
何來清白之有? 當事者就承認還哪來的清白
現在反觀是老的倚老賣老找後台準備去懲治原PO跟一些回文者?
原來這就是走在我這些後輩前面的所謂大師的人格跟氣度??
但還是奉勸網友 回文盡量勿涉及人身攻擊
就事論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