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野 wrote:哇~前輩還沒睡啊??...(恕刪) .....碰到這種事誰睡得著....只器望藉由這次事件能給大家多一些法的觀念...許多事情其實是可以把他做的更健康一些....一樣可以達到目的...又何必捨近求遠...支持提告的事莫要再提了....這樣我壓力很大...為保護自己去傷害別人也也非我個人本意..
太平洋 wrote:用白話一點的說......(恕刪) 樓主的心情小弟能體會不過就像政論節目,唾棄某某某這種詞真的很常見...但是當論述的根據是事實,批評者並非"惡意要針對你",而是針對你做的事來唾棄,很難說成針對你個人的人身攻擊我想對方本來就不認識你,而是因為此事才爆出來,這樣能夠成損害您個人名譽,不大容易通常只要批判者"有所本",又跟您無"私怨"..理論上可受公評之事,他人也可以有唾棄的表態如果這犯法,我看許多政論節目要關門了,一堆名嘴常在罵 (雖然不是認同這樣)
太平洋 wrote:用白話一點的說......但在文章標題上.就是**你**!!我唾棄**你**的行為....是仍然逃不過的公然侮辱...如果標題是...這樣的行為..我個人十分唾棄...不知道大家的看法如何....(恕刪) 就那個標題來說,實在提不上公然侮辱。看起來只是一個陳述行為的動作而已,某a說他唾棄某b的行為,這不構成公然侮辱吧!況且某b也確實有這樣的行為..... 實在看不出來有何侮辱之意....一些淺見
我建議樓主直接請”律師“朋友直接回文說明該用哪個法條怎麼告比較實在點,既然要告就告吧,否則有點像政治語言為自己找下台階。一切到了法院應該可以還各人公道,有了結論再把結果Po上來分享,替大家上一課法律常識。置於人脈地位關係等問題建議樓主就隱在內心自己暗爽就好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越是個咖就應該更低調親和些廣結善緣不是很好嗎?
太平洋 wrote:.....碰到這種事誰睡得著....只器望藉由這次事件能給大家多一些法的觀念...許多事情其實是可以把他做的更健康一些....一樣可以達到目的...又何必捨近求遠...支持提告的事莫要再提了....這樣我壓力很大...為保護自己去傷害別人也也非我個人本意.. 有錢有權就是律條唾棄可以解釋成公然侮辱
如果樓主上過法院打過官司,你會發現很多事情並不是你想的那樣簡單,法律條文在法官及律師眼裡是跟我們一般人不一樣的,你也許覺得你的想法是對的,可是到了法官面前常常會變了一個樣,你若真的提告,可能要有點心理準備,更應當跟律師好好研究應該從哪個方面,哪個法條下手。尤其如果你今天告的人有錢有閒,說真的,你不一定佔的了上風。從你的照片看來,小弟應該比樓主年輕個幾歲,但對樓主被人指正之後的反應實在深深不以為然,不過這事關個人修養,我無權置喙。事後諸葛一下,如果當初沒有那一句”不然你想怎樣“,也許今天就不會有那麼多麻煩了,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