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就是你!!我唾棄你的行為-由當事者 邵柏瑞聲明


protist wrote:
如果樓主上過法院打過...(恕刪)


..請至61樓爬文...謝謝...
除原網友所說的一切都是事實而老頭子也承認所以要贏真的不容易啦
而除了恐嚇那條還有苞魚案,有心網友拍下進入你網站苞魚照
證明你有故意散佈之嫌,再著雖有密碼你卻自己提示使用
你的電話進入那苞魚相簿,我其實也有另存新檔看看啦
而且老頭子又喜歡屬名在照片上,想說不是老頭的都很難
你那律師朋友不會是想賺你的錢吧
因為對你不利的機率比較大
如果假使真的告贏賠償也絕對少
而要陷害你卻太容易,還是別再搞了吧
嗯...大家來解釋一下.....寡廉鮮恥.鮮矣仁.....如果用這句話去批評一個人算不算公然侮辱...
~武藤~ wrote:
除原網友所說的一切都...(恕刪)


..NO.2....都這個時候了還要跟我談條件....真是滴...
太平洋 wrote:
..NO.2.......(恕刪)


反正可能再上新聞吧

太平洋 wrote:
嗯...大家來解釋一...(恕刪)


是指不知羞恥嗎?指一個人做錯事卻很跩不想檢討那還ok不算污辱喔
太平洋 wrote:
嗯...大家來解釋一下.....寡廉鮮恥.鮮矣仁.....如果用這句話去批評一個人算不算公然侮辱...

古代有
孔子日:巧言令色,鮮矣仁!

今日有
邱子曰:寡廉鮮恥,鮮矣仁!


剛毅木訥近於仁<==這個比較好
大家怎麼還看不清楚整件事的來龍去脈以及邵先生要告的緣故
原PO他最早的文章是有把邵先生的照片放上去
後來在他自知這種把照片放上去的作法是不對的才把照片拿掉
但是為時已晚,已對當事人造成傷害,還造成當事人隱私曝光

邵先生折樹枝縱使有錯受眾人公評自是應該
如果PO者沒把邵先生的照片放上去就沒事
那麼這這件事情怎整麼討論也都不會扯到法律問題
而且態勢應該會往原PO者那邊,當事者可能會被攻擊到體無完膚
但是又何妨,因為原PO沒放上照片,討論再激烈大家也不會知道當事者是誰
問題就出在原PO把當事者的照片放上去了
不要說是邵先生,換做是各位,願意把自己的照片貼上嗎?
折樹枝可以就事論事,把人的照片私自貼上網路就太沒道德了

公然侮辱要有涉及辱罵的字眼才會成立
原PO若沒有在文中涉及辱罵便不會有公然侮辱
但他貼上當事者的照片並最後使其當事者的資料曝光
然後造成接下來的討論造成對當事者的傷害 (因為照片都被貼出了,而且也被肉出來是誰了)
這樣就已經可以告原PO公然毀謗和損害名譽了


總結一句話,人家邵先生要告的不是針對原PO的內文
而是他把人家的照片貼出來指名道姓的攻擊
如過原PO不是自知作法有錯
為何會把邵先生的照片趕緊移除呢?
很多人等著看勒,

到哪一樓會出現法院傳票
ChaioPi wrote:
這樣就已經可以告原PO公然毀謗和損害名譽了


假如講的都是事實,哪來的毀謗?
法條不是你想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的,而是看法官們的見解及心證,要不罵人是狗的那位立法委員還什麼的怎麼沒事?
不過無所謂啦,提告也是個人自由
ANYWAY我只是看戲的,去告人的或是被告的哪個好心記得上來更新一下結果
很有興趣像這種在台灣要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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