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最近打算買意外險才聽同事提到買這個意外險時,萬一發生事情時保險公司認定的意外跟我們認定的標準不一樣就不會理賠這個事情讓我想到先前國道路跑時,有跑友發生不幸事件我們一般就會認定是意外但是保險公司有可能認定是心肌梗塞所導致並非意外事件想請教各位大大有誰知道這件後續的相關嗎 ?謝謝
意外的定義很簡單~就是外力造成你傷害~而且是公共意外~才會理賠報名時都有規定~對於現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若跑者自身有疾患引起之病症,則不在主辦單位保險範圍內,大會保險均以公共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承保範圍,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所有參賽者投保每人新台幣300萬元之公共意外險。請自己遠離危險吧
老李1120 wrote:各位好最近打算買意外...(恕刪) 小狀況來說好的業務 保險經理人在你需要理賠的時候會幫你寫成意外..像是躲避車子不及受傷像我之前跑步腳受傷我的保險經理人是幫我申請意外傷害看醫生的所有費用 買護膝等有的沒的都有拿到錢外還有破萬元的理賠金 不過我不知道他是怎麼算的反正我就是收據都有留著給經理人他幫我請錢 這樣子~要是像之前新聞那樣跑一跑掛掉的..就不知道了....不過有沒有大大記得是哪一間保險公司?居然說跑步是危險運動自願參加 所以死掉不理賠...這間別保就是了...
我是產險業務員,以前也在壽險當過業務員,關於意外的定義很簡單: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為什麼飛行員和水中爆破大隊成員買不到意外險?用這個想法去想跑步這回事,大概就能了解為什麼~如果客戶常做危險的事,發生意外的機率相對較大,只是看哪家公司敢接罷了~至於偽造文書,把事故原因竄改,那就是詐領保險金,只是看哪個保戶敢做罷了~
如果只是跑步受傷..這當然好解決..但如果 是跑步身故 這就要看原因了..如果是身體 疾病所引起的 當然不會賠..意外的定義很簡單"是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以 只要符合 "非由疾病" "外來" "突發" 的事故保險公司 想不賠也難..只是當然 站在保險公司的立場 能少賠就少賠囉..保險公司 可不是在做 慈善事業..查了一下 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個..2009年參加的馬拉松路跑活動..目前是台灣人壽 敗訴 判賠1000萬 還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