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ai wrote:
公園.學校我想都有這些規範,有人可能如開版大無視或者根本就不當一回事
很好,就算有立牌告示,他們也會認為憑什麼由你來勸阻他
最基本的禮貌都不懂了,怎麼有辦法去有同理心來感受別人的不滿呢?我是懶得吵了,如果認為對那就對吧!
反正公德心低落也不是一.二天的事了
早就習慣這種言論了,只不過最基本的國小都有這種規定了
PU本來就是除跑步走路用途,一個場所那麼大偏偏要跟人家去擠
坦白說,我不知道那種到底是什麼心態
除非學校或者公園經費超高,不管怎樣蹂躪PU跑道才會覺得無所謂
而一個場所秩序原本就該發揮公德心來共同維護
法律...只是去規範那些沒公德心沒同理心的人
就像我之前回文說的,就算有規範還不是有人會視而不見
台灣道德低落.....
下次在捷運站或車廂看到有人踩高蹺...或是在正在舉行職棒的棒球場內踩高蹺
也不足為奇啦..
反正他們會說...你憑甚麼趕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捷運,棒球場內禁止踩高蹺

本來今天還想要到大安森林公園拍他們的使用規範
算了...
相信...大安森林公園沒有明文禁止踩高蹺

就算有...也會硬凹.....法律沒有規定
 
                futen wrote:
你認為你在pu跑道騎...(恕刪)
是對是錯我不知道
我認為就是讓人使用的
腳踏車,汽車,機車跑上pu跑道有啥後果我也不知道
但是我知道如果要到操場中間通常都得經過那個pu跑道.....
總之沒規定就能走...
就像北二高在蓋時,我還走北二高回家...北二高是讓人走路的嗎...那時還沒開通沒有規定,沒犯法

負責單位沒有特別去管理,我也不會去管人家閒事.............

你沒告示,沒圍起來,人家走了進去,相關單位也得負責
我自認我沒有那個"權利"去趕人家走阿
那我想問的是
請問你們有哪些公權力,能合法的在休閒場合趕走其他合法休閒的民眾
公共場合該注意本來就該注意...
不然人家打太極劍,高興也能拿劍亂揮亂砍...砍到你..那就怪你不長眼跑到他們練習區域來擋路嗎?這樣你會爽嗎?....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這很明顯的是"公德心"或者"日常禮儀"的範疇,
為什麼要去扯到規定什麼的有的沒的?
法律規章應該是人們最低底限的一種強制規範,
如果做什麼都要考慮到是否有權利是否有義務是否會被處罰,
那未免也太犯X吧!
既然要扯法律規定,又何必去扯什麼兄弟會不會打人的呢?
難道社會上只剩法律的強制力,不然就是暴力?
大家完完全全只有"以力服人"的觀念了嗎?
覺得不對的事,勸說本來就是合理的,
跑道確實是給人使用的,
但是什麼樣的場地適合做什麼樣的事,不適合做什麼樣的事,
人們心裡沒有共同的一把尺嗎?
一定要拿出規定,處以罰則,不然就是使用暴力?
那和馬戲團裡的動物有何兩樣?
罷了!突然發現我也輸了,瞎認真個什麼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