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火、跨年:其訴求就是全都市同樂,於是選在市中心,這樣也比較好傳達給整個都市的人共同享受,不想參與的人嘛…,一樣可以抱怨啊,畢竟馬路同樣不是開來辦活動的。
路跑?:整個活動標準的對象最多也就那十萬名參與者,而不是全都市的人,上面很多人的言論只是強行要求都市中的其他成員也要配合著Happy,上面的活動都可以抱怨了,又何況這種”讓相對多數人容忍相對少數人的非必要活動”
我前面也說了,要路跑不一定得在仁愛路,可以先去些近郊來辦理
期間不斷要求政府改善這些幹道的交通環境
等未來仁愛路不是那麼壅塞時,再來舉辦
別的國家路跑活動是舉辦了無數年,周邊民眾能自然接受
台灣的路跑活動是舉辦沒幾年,強行要求周邊民眾要接受
所以路跑有辦法讓文化素養提升?這是個很好笑的到因為果…
昨晚加班到很晚需要好...(恕刪)</>
臺灣沒有健全的法令啊
跑步是一個很好的活動
但是路跑我質疑.....
但是路跑就跟球場的棒球一樣
誰住在旁邊誰倒楣........
能說啥??????????????
誰說路跑跟看棒球的人比住在旁邊的人權利大?
這根本說不過去!
你要辦活動相對的你就要有恰當的疏導在地住民的交通跟警力
而不是只把警力派到路跑那邊, 在地住民卻承受著不便!!!!!
辦活動的單位也只是只負責自己能夠賺錢的地方卻忘了造成其他人的不變
你路跑爽
在地住民不爽
這種撈錢的活動少舉辦
要跑請到人少的地方去跑
不會嗎?
路跑的人多就可以大小聲?
路不是拿來給人跑的
<="#FF0000">為何路跑不辦在人少河道旁邊?
或是一些比較靠近郊區不太會影響交通的地方?
想想就知道了!
因為爽度不夠
所以路跑的人爽
住在當地的住民就頭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