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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40155193
frank123210 wrote:
同樣的道理,在大眾運動的跑道上全力衝刺是對的嗎?
再依這樣的理論,在高速公路上,開慢車的該死,超速是應該的囉?
需要做這類訓練的,是不是應該要找人少、或專用的場地??
畢竟這裡討論的是一般民眾運動的地方,所謂的一般民眾就是各種人都有,大家都有使用的自由,互相尊重一下,稍微繞一下路也是運動的一種阿,何必單向思考,這不是增加衝突嗎?...(恕刪)
我說明一下:
我不是做特別訓練的體育選手, 我只是個想減肥的死胖子,
今天跑步會衝刺只是想把體力放盡好回家睡覺而已,
衝刺前一定是看著前方跑道沒有任何障礙物才會衝刺的,
我講這事要表達的是~
小朋友"突然"從操場中跑到跑道上來,這已經是意外的情形了,
今天若是一顆球小弟還可以用跳躍的方式閃過去,
一個小朋友在離你2公尺的地方突然跑出來, 試問這該怎麼閃,
即便是在慢跑或多或少也會被嚇到吧~
個人是不排斥民眾利用跑道運動~健走聊天等等活動,
因為這是可以自己繞路或者避開的,
而在這種環境裡, 小孩的監護人是否應該更注意小孩的動態,
以免在這個環境中受到不必要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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