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積分:43分
文章編號:42466879
CCWSTAR0810 wrote:
2013/03/17...(恕刪)
我看完的感覺是 :
1. 市長們會互相競爭你辦路跑我也辦,輸人不輸陣,面子跟曝光度不能輸阿,這絕對是好事不過如下
2. 如果路線上會影響到太多人的日常生活,當然不辦 (不能為了路跑而路跑,這邊抱歉我要幹譙一
下我們的 台北市市長,為了單車而單車結果呢?看看吧花了多少人的民脂民膏..單車道鋪了
又鏟除,不符合比例原則,不能為了不到1/20路上的單車數量結果用掉了超過1/4的慢車道路面,
同樣道理不能為了(假設)1/100的慢跑人口,結果影響到超過10倍人口的權益
3. 如果無法規話到影響的人最少,或是找不到好的路線,就不要辦
3. 交管如果沒信心做好,也不要辦
4. 後勤補給跟最後的動線弄不好的也不要辦了.
結論就一句大家常說的話.......沒有那個卡稱...不要去吃那個瀉藥..
不過我衷心的希望賴市長能記取這次的經驗跟教訓,有辦法的話 明年把名聲跟口碑通通把它贏回來 加油
個人積分:10分
文章編號:42467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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