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參考圖片,按照google速率來看,一般人走路5公里需要耗費1小時的時間。
速率等於距離除以時間。
也就是說 => 一般人走路42公里 需要耗費 42/5 = 8.4Hr
6.5hr要跑完42公里,速率就要改成 42/6.5hr = 6.5(公里 /小時)左右
敝人平常一周跑1-2次 3000~5000k。曾經有快走過這段路(因為半夜沒車想省錢回家xd),大約40-50分鐘。但是走完五公里的腳會開始不聽使喚,下意識的雙腳會自動前進,且人在半夜也是會流汗。
回歸事件討論
個人覺得,一個平常有在跑5000的人完成42公里應該是有可能。但是用"跑"馬拉松這個詞對平常有專門在練跑爲了完成半碼或全碼榮耀的人真的有誇大其詞的感覺。今天如過說用走或是快走的方式或許反彈沒那麼大,畢竟6h30分很長,半路上又喝了酒在跑。
結論
文學家的文章,欣賞文字就好別鑽牛角尖.....

。jayco wrote:
麻煩湊熱鬧的爬一下文!
這討論串很久了!
大部分的問題都已經有解答!
不要搞不清楚就砲!
人家真的有跑完(走)!
這個版本來對我來說已經結案了,
原本只是持續關注,但不想再發表我個人的看法,
但看到這一樓友在砲說別人沒爬文,還說「人家真的有跑完」,我不知道憑的是哪一個事證?
我有從頭到尾很認真看,
但是除了當事人或支持者用鍵盤打了幾句話,實際上完全沒有說服我有真的跑完的證據,
不知道哪裡有看到解答?
我想公眾人物都有心去跑了,一定會盡量活動紀錄(拍照或找官方照片),
要拿出真的全程跑完的有利證據絕對沒有困難,不是嗎?
現在跑步人口多了,剛好借用這國外馬活動來打響知名度是聰明的做法,
但如果讓不知狀況者誤認跑馬能如此輕鬆,那就不好。
魏光良 wrote:
去女王的部落格有說是...(恕刪)
這一個月每天10公里的慢跑..感受到身心疲累的狀況.速度也掉到只剩10.2KM/時 58分跑完10公里
我在想想..以我現在的體能.要能跑完42公里(或走的)其實是有非常非常大難度...
姑且不論用走的能維持6KM/時還不能停下或休息...這走的速度其實是非常快的...
所以我不相信女王用走的能在7小時內走完42公里(沒有確切證據證明)
如果馬拉松這麼容易..這對練習或跑完馬拉松的人都是一種輕視或污辱.
既然女王有這麼厲害..又熱愛參加馬拉松..可以在國內路跑再跑一次..我相信很多人願意跟在女王身邊幫他加油..
喜愛運動的人是不怕挑戰的...希望在有生之年能看到這樁懸案順利解決..沒解決之前...我是不相信!!!
jayco wrote:
麻煩湊熱鬧的爬一下文...(恕刪)
341樓看過了嗎??
她33.5K被拍到的影片看了嗎??
33.5K影片
那如果標題改成,最長距離只跑過5km的女生,第一次就能跑33.5K你信不信??
人家第一次就辦到了,
可惜(很慚愧)我辦不到,
練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