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aline1985 wrote:
那...高速公路 也來潛規定好了 沒辦法時速200公里以上 不准上高速公路好了
或者是 叫他讓開
正常高速公路的潛規則就是:看到後面有車逼近,前車會主動往外車道移動。無論你是在哪一道。
在台灣高速公路的潛規則就是:
hyaline1985 wrote:
就是有一堆自以為 又沒人治他們 好像以為自己很厲害一樣的人
開快車不會自己閃噢,沒人管,最好吃張罰單家出車禍好了。
說真的~潛規則就是大家的一個共識!
用路人沒有共識,用體育館的沒有共識,那就比誰團大,人多摟!
這個社會或許太自由,我要怎麼用,要你管!
還是已經賤到這種事也要立法規定,大家才會遵守!
hyaline1985 wrote:
只是快跟慢 那為什麼 慢的要讓開是應該??? 慢的要讓開是常識???
這道理 是為什麼???
我不覺得這很難懂?
快的一道,慢的一道。
快的可以快,慢的可以慢,
快的要慢,就往慢的那一道靠。
慢的想要快,也不會被比他慢的擋住。
還是我要怎麼跑,乾你什麼事,你快不會自己閃噢~比我慢的是會不會跑啊~不會跑不要來這丟人現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