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跑以前也是我的痛處阿
慢跑真的可以瘦身兼健身喔(本人92->85KG 2個月)
現在挑戰6K成功摟 (感覺10K果然不簡單)

要逼自己去達成自己的目標喔
martu wrote:
-我的熱身是由腳踝膝蓋腰拉筋後,再走至少八分鐘才開始跑。跑完走個500公尺,也要拉筋,讓腿回到原來的狀態。泡冰水可以消除疲勞
5-一個星期建議跑三到五次,一次至少三十分鐘。脂肪二十分鐘後開始燃燒。我通常至少四十分鐘,一週一兩次都不夠,尤其是一週只跑一次份量很重的最容易受傷,就像6樓的朋友一週一次十二公里到90分鐘。建議你增加兩次一次可以跑90分鐘實力不錯,再練一下可以去跑半馬了
~也許是有做熱身跟暖身拉筋,所以都沒什麼病痛!!
(站上體重計就是爽...) 我每週還會做一次啞鈴運動~14磅左右手各一百下,分5組做!!
plus1087 wrote:
謝謝大大建議,我會做...
至於,慢跑時!我都穿LBJ的舊籃球鞋,還算輕..也不會有有些慢跑鞋腳趾擠在一起的感覺(恕刪)
martu wrote:
原先十二公里九十分鐘的速度差不多
不至於受傷
多跑兩次的話
七十五分鐘可以輕鬆跑完
關於速度一定要挺住
時間距離跟年紀體重跟練習頻率都有關係
很多人會跟你說你太慢了
跑步跟自己比就好了
再快的人也比不過世界級馬拉松選手時速二十公里
,其實90分鐘是目標,現在還在83-85分之間


martu wrote:
跑九十分鐘後掉兩公斤確實是自己爽
因為掉的都是水份
一喝就補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