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的陳述你老婆的說詞,確定沒有避重就輕?一昧的強調是"裝傻的小鬼"的過錯,看來中年大叔的的肚量也不過爾爾,是我會接受3500的賠償,雙方都買個經驗不是很好嗎?讓你所謂的"裝傻的小鬼"學個經驗,讓您夫人知道路跑請手機拿好,不要害人了。至於"裝傻的小鬼"我倒覺得願意負責的態度至少是正面的,比起很多咄咄逼人的成年人,要好多了~
正反兩面都有人回應,謝謝大家的回文,支持的感謝,不支持的也感謝,有遇上糾紛了就是找警察有個依據(不論對錯,跟車禍同樣意思),再留言一次,已無要提告,沒有索賠有些疑問已盡量於文中詳訴,請詳讀,人無太大之傷害是最大的安慰說明條例及注意事項有抓在圖中說明另其他如路跑能否帶手機或相機並無明文之規定,有些人在競賽中求成績會一身輕便(追求成績),有些人是要在賽中時間內輕鬆運動玩賽,帶相機,手機記錄,紀錄活動,甚至於官方也會有派人於賽道拍照老皮亂亂跑此次路跑是不計時的路跑,不計時的路跑,不計時的路跑無使用晶片,是大,小朋友的趣味路跑賽,當中也有許多的關卡及小朋友活動,非競賽型的馬拉松,各位可參考運筆之照片,人數多寡,賽道大小,帶手機及相機的人數照片
abc1226 wrote:根據我過去事故經驗,高職生不意外,本來會去念高職通常家庭就不怎樣的機率很高,上一代連帶教出來的下一代的道德品質機率關聯性如何大家都懂的, 我還真的不懂耶,請問讀什麼學校和家庭背景及道德品質教育有什麼關聯性?按照你的邏輯,如果哪一天你的小孩堅持要唸高職的話,那你這個為人父母的家庭及道德品質就不怎樣的機率很高囉?那你有什麼立場可以評論別人的家庭呢?
對方明明有誠意解決只是希望能分攤點金額而已,又不是多大的錢,就不小心弄壞了支手機需要這麼得理不饒人?要我還真不好意思讓別人知道…樓主口氣真是差,咄咄逼人,開口閉口提告,最後才發現自已拿對方一點辦法沒有,上來取暖,取暖失敗…基本法律也不懂,弄壞手機最多是民事損害賠償,還想告對方刑事「毀損罪」,你是想為了一支手機讓個年輕人被判刑嗎? 很抱歉「毀損罪」是不處罰「過失犯」的,不然全台灣大部份的人都會被抓去關。
你要拿著手機跟一大堆人擠著路跑是你的自由,但風險也該考量你手機因為小碰撞摔壞毀損求償是你的權利對方並非故意,也沒不賠只是覺得全賠不合理這也是他應該主張的權利但是你一個有身分有地位的社會人士在頗具爭議的情況下連對方的學校都罵進去了把一件小糾紛延伸為道德水準低弱會不會太過火了一點?如果你真的有把握,建議你去報案偵查庭會不會開我都很好奇如果你還是覺得沒天理可以去告民事,但是一庭要準備個四五萬訴狀還要自己寫我想一個一般道德水準的中年人發生這種在人擠人還有跑步速度的情況下拿手機出來,結果被擠掉了多半是自己認了很少有人這麼寬大為懷還特地上網罵人罵學校的
JACK 傑 wrote:事由:老婆(梅)及小...(恕刪) 我想這件事 遇見可能性? 樓主不曉得有沒有想到知道人數眾多 無論手上有無東西與否都應該要知道會有碰撞的可能之後談論賠償事宜 你應該要知道跟一個未成年達成的任何協議其監護人都有權益拒絕的!!!就像棒球 籃球等比賽會有碰撞的你也很少看到選手告選手的吧?故意絕對告不成剩下就看您了
不能看到未成年心就先軟了但是樓主可以提供一些方法給那位學生跟家長參考,既然賠償一毛都不能少,建議他們分期付款,事情只有對錯,沒有所謂的未成年犯錯就自動降低嚴重度今天把高職生換成大學生或是社會人,我看這討論大概第二頁就獲得大家共識結束討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