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 傑 wrote:老皮亂亂跑此次路跑是不計時的路跑,不計時的路跑,不計時的路跑無使用晶片,是大,小朋友的趣味路跑賽,當中也有許多的關卡及小朋友活動,非競賽型的馬拉松,各位可參考運筆之照片,人數多寡,賽道大小,帶手機及相機的人數照片 不知道你強調這個路跑的性質用意?因為是不計時的路跑,所以被人追撞導致手機損害所以要求賠償?相反的,如果是計時的路跑發生上述意外就摸摸鼻子算了嗎?
如果這不是路跑活動,而是正常走在路上逛街被後面不長眼的小屁孩撞掉的,不知道會不會有人也主張「手機帶出門本來就有風險」「我內涵夠,也夠肚量,我才不會跟學生計較這些小錢」「自己在易受碰撞的場合拿著容易破掉的東西」「那種場合沒有管控而且可以跑可以走,擦撞難免」「走在路上玩手機被撞掉自己也有錯」「別跟小屁孩記較」這種說法?法律也好像沒規定走在路上不能跑喔
個人覺得這社會現在真的有病,而且病的不輕或許您的手機很重要,或許學生的態度激怒了您但是我也要說,您也是為人父,更應該體諒一個身為單親媽媽的家長身教重於一切,乃至於學校老師教的也不會包含到您今天位大家上的一課您的所作所為當然您PO上來了,您應該也可以接受公評您絕對有權捍衛您的權益,但是整文看下來,您缺少了同理心以及原諒的心設身處地,您如果是對方,您是否也會為了自己的小孩挺身而出這樣的事情早就超出尚未出社會的高中生能夠處理的程度了而對方家長也不是完全不負責任的要跟您推諉,只是您的氣勢實在是太強逼得別人非得用一個捍衛家人的態度來跟您對應,提告受理,是每個公民都有的權力,但是我們的社會是不是要搞得大家都要小心翼翼不要喀(台語)別人為什麼一點小小的事情就非得要對簿公堂呢?如果真的有這種心態,我建議您還是別出來跑步了,在不然您如果有要參加哪一個路跑記得公告一下或是在背心上面黏貼請勿碰撞,傷者提告等字樣,這樣您應該就可以高枕無憂的好好享受您的路跑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