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義大老皮亂亂跑路跑事件)


JACK 傑 wrote:
事由:老婆(梅)及...(恕刪)


這樣的歡樂賽(5K)
不就是歡歡樂樂的玩

如是撞到前,我何不要求賠新機?
再次強調,花錢事小,連一句道歉也沒有,誰能花的甘願
出爾反爾,推託找理由不肯負責自己說過的話,要是我小孩這麼可恥早就先揍了,就算窮也先去借錢來陪人家,扯什麼單親家庭,看家長說話就知道,這種毫無歉意,也不對自己說的話負責的態度就是家庭教育。支持告。
跟你說毀損絕對告不成的啦

過失傷害可能有一點點點點機會

但你那種傷我看....

頂多民事求償那金額可能就拿心酸的

如果你為了爭一口氣那就去吧~

另外我很好奇為什麼跑步要拿著手機??
沒必要這樣罵樓主吧
說真的,站在樓主的立場,我不相信你能那麼冷靜
我想樓主氣的是,那對母子的態度吧,說好的是卻
討價還價,誰都會氣的。
我個人認為要求賠償合理,難道要自認理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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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看完樓主寫的那張擬提告書,覺得無言,徹底改觀
傷害罪+毀損罪....沒那麼嚴重吧,而且你要毀了他的前途嗎?
原本覺得樓主應得理賠,現在覺得做得太過火了= =
我認為樓主要對方全賠不合理

從一開始的點就有問題

為什麼是對方要負全責?

這種事一定是互相的

今天去打籃球 對方不小心把你的眼鏡打破

相信大部分人都是自認為自己沒保護好

而不是把錯全怪罪到對方



至於對方一開始說要賠 後來不賠 這也沒什麼過錯

因為一開始樓主就給他們觀念是 他們要負全責

對方心急 沒想那麼多

事後想想才發現自己吃虧

這沒什麼好鞭的
不是說走路不能滑手機嗎??
路跑人多更是風險大,雙方各有觀點不同
不過人沒事就好!!
諸惡莫作 諸善奉行
看完真的覺得有問題真的是先報警在說.....
有證據在來談....有些人就是很賴皮
其實應該由你老婆處理比較好

畢竟她是當事人
如果是我或我老婆或我小孩
路跑
不准拿手機出來
真要拿手機出來
自己小心握好
如果我這樣也有錯
砲我吧!
你以為他答應賠你
就真的該賠你嗎?
監護人在場嗎?
樓主你別以為告他
到得了法官那
簡易庭就把你打發了
責任一半一半
還有真的告成了
別忘記判決書po出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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