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直接寫信給他們的客服 兩小時後就回覆我:親愛的顧客 您好爲維護您的權益,凡於 2012/10/24(三)前七日內 (2012/10/17 ~ 2012/10/23)在 法雅客全省門市 購買The New iPad商品,請您攜帶發票、銷貨明細與刷卡簽單至原購買門市,將可辦理退還價差或換購等值商品服務。註:本項作業流程受理至 2012/11/15 止大家請記得在期限前去退錢吧!!
這樣才是負責任的廠商如果new iPad的受災用戶和三顆星廠商集結起來有心人士操作下著作權侵權+消費者權益受損在美國或者其他第一波銷售的國家一定會引起衣場沒完沒了的法律風波我想...蘋果到最後一定會有得忙了有這麼多現金在手上的公司,難得讓美國好戰的消費者逮到機會好好削一筆
請記得把他們的銷貨明細也帶著我當初購買時他幫我打94折(因為我買的是已拆封過的新機)一開始還跟我說只能退我300多塊 說因為我購買時已經折扣過了我跟他解釋折扣原因後 他才照新的訂價重新打94折 並退差價給我 差不多103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