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iPad 第三波(4/20) 第四波(4/27) 還是沒有台灣 :-(


monto.geo wrote:
拿現有的事實加上邏輯...(恕刪)

分析有一點不合理
你的矛頭都指向NCC要求怎樣怎樣
問題是NCC憑什麼要求?只靠行政裁量嗎?
應該是憑相關電檢法律規定NCC才能要求吧
所以不是NCC要求的
是立法委員要求的
立法委員是誰選的?
立法委員代表誰?
所以該怪誰?
怪台灣多數人啦
自己做的事情就自己吞下去吧
這種分析才算是合理
我也覺得很無言~~
有錢也沒法買的心情就是這樣吧~><
身為一個iPad最大代工生產國
竟然比第三世界國家還難買到new ipad
大家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忘了嗎?
所有3C產品也還要通過我們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審核才可以上市呀!
Maxwell wrote:
一群 XX 還...(恕刪)


當然是NCC的原因, 可以仔細看一下83樓嗎?
第三第四波沒有台灣, 不需要這驚訝. 所有具有低功率無線射頻的Apple產品, 在台灣晚1.5~2個月上市是必然的.
原因很簡單, 就是NCC的規定: 公佈照片, 與審驗合格號碼應依規定附加於產品上.

bryonchen wrote:
身為一個iPad最大...(恕刪)


誰代工和何時上市沒關係吧
不要把不相干的事物硬扯在一起

好險我有買水貨
不然聽到這個消息都要哭了
本來我超想買
現在決定「不買了」
sonic172 wrote:
分析有一點不合理
你的矛頭都指向NCC要求怎樣怎樣
問題是NCC憑什麼要求?只靠行政裁量嗎?
應該是憑相關電檢法律規定NCC才能要求吧
所以不是NCC要求的
是立法委員要求的
立法委員是誰選的?
立法委員代表誰?
所以該怪誰?
怪台灣多數人啦
自己做的事情就自己吞下去吧
這種分析才算是合理


大大您說得有理,是立法院的問題,但NCC算是整件事情政府單位的窗口,也有責任跟立法院反應及討論相關法律的實用性。立法院也是採納他們的意見在立法吧,不然那些立委真的懂這些專業上的細節嗎?也是聽NCC報告後修法的吧。

什麼事情推延下去都可以往上推,看你要到哪一層,台灣社會問題亂現多,到底是人民選的政府問題大,還是在這種無能政府生活的人民問題大,應該也不是那麼容易說得準。政府立法細節沒弄好,執法又鬆散,政策不好經濟不好社會問題自然多。

先有雞還是先有蛋?

人民就算選另一邊的陣營,政府就會好轉180度嗎?應該問題不出在人民選誰吧,選誰都一樣不是嗎?

綠茶馬 wrote:
而且人家沒把你台灣看成是個國家,
只是一個地方...(恕刪)


iPhone 4S的發售
台灣比中國先上市
那你要怎麼說呢?

是不是表示台灣比中國先進
還是台灣比中國大呢?

發售國家的先後順序原因我不清楚
但扯到國家地位就想太多啦~

monto.geo wrote:
拿現有的事實加上邏輯思考理性分析,跟純亂猜測很不一樣喔,再說明一次:

NCC要求審核通過一定要照片曝光(事實),造成無法提早送件(分析)。美國送FCC要三個月(事實),但他們可以提早3個月前送審(分析),因為FCC會保密(事實),NCC法規則是需要公佈(事實)。

NCC要求要打上通過審核後的號碼(事實),其他國家是只需打上廠商跟型號碼(事實),所以可以提早知道號碼交給工廠製作(分析),台灣版要等通過審核才能讓工廠開始另開一個產線來製造(分析)。大家想想從排產線列印組裝測試出貨運送海關鋪貨等等,不用6星期嗎(分析)?

蘋果跟台灣沒有仇(猜測),都只有商業考量(分析),台灣消費力應該大過第三四梯某些小國家(分析),蘋果沒必要把台灣擺後面(分析),有錢賺幹嘛不賺。理性思考得到結論就是,問題不是蘋果造成的(分析),是NCC的規定跟世界太脫節且不切實際造成delay(分析)。

這樣解釋夠清楚,分析夠合理嗎?覺得哪裡不對歡迎提出理性的一起討論,為反對而反對的就免了


1.審核通過一定要照片曝光:
先不管樓上提出的其實可以有送審保密措施. 假設已經取得實驗室報告的情況下.
在Apple開發表會當天送審, 審核時間也只有兩個工作天, 這時候照片曝光什麼的, 都沒關係了不是嗎?
問題是Apple什麼時候送審的? 發表會後到發售還有兩個星期, 等我去日本玩買回來玩了一個星期,
台灣蘋果才送件(已經有檢驗報告了)...

2.我講過有心上市的話, 所有事情都可以提前準備! 以之前在Apple Store上訂購iPad送台灣的時間
(還包括可以自訂刻字 ), 也沒多久時間耶~ 大陸生產線做不做得到? 以我待過電子廠生產線來說,
我認為只要想做一定做得到!
NCC的規定我要去查, 不過我確定以前還有電信局的時候, 審核後log跟號碼是可以做成貼紙貼在產品上
即可... 其它手機我印象中也沒有非要在背殼打上法律規定(再一次說明, 這是法律規定, NCC是管理單位)
的logo跟號碼耶~

New iPad台灣沒上市去抱怨NCC, 就好像抱怨你紅燈右轉被警察開單, 說警察規定紅燈不能右轉一樣...
警察跟NCC在這個場合是執法單位的立場... 除非送出法規修正案~ 不過這也要看必要性(沒必要審查,
沒必要貼標, 那當初幹嘛通過這個法規?), 還有立法院表決結果(如果有排得上議程沒被排擠掉的話).
電波管制在台灣是有必要的(美國也管制啊~ 不然FCC的mark哪來的?), 請不要忽略掉當初立法的原意.
別的國家不在乎不代表我國不用在乎....

事實上各位也可以去向你當初選的立法委員陳情, 請立法委員提修正案, 或請立法委員向NCC施壓
請NCC提出修正案, 這樣比在網路上砲NCC有用太多....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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