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hsia wrote:提貨單?型錄?那自行攜帶入關怎麼辦?朋友經驗是説破嘴也沒用,最後存關! 所以他是用"說"的,而不是去辦相關手續把東西領回囉?要從海關領回,就是去"辦手續",用說的不算辦手續,把嘴都說破也沒用不是很正常嗎?
jeffhsia wrote:不懂,違哪條法?提貨...(恕刪) 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第10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非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者,不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上述辦法是依電信法第49條規定訂的,違法販賣的話自然是依電信法罰款。至於自行攜帶入境的ipad,原則上5臺以內是可以自行攜入不受管制
劍痞一 wrote: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第10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非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者,不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上述辦法是依電信法第49條規定訂的,違法販賣的話自然是依電信法罰款。至於自行攜帶入境的ipad,原則上5臺以內是可以自行攜入不受管制 看不出NCC驗證後水貨販賣有違背這條!
jeffhsia wrote:看不出NCC驗證後水貨販賣有違背這條! 水貨上面有NCC的標誌或標籤嗎??台灣只要能接收或發射訊號的東西都受NCC管公開賣的東西 上面都要有NCC的標籤或標誌不信 請拆開你的手機或IPAD 1背面都有NCC的標誌
lancer688 wrote:水貨上面有NCC的標...(恕刪)公開賣的東西 上面都要有NCC的標籤或標誌不信 請拆開你的手機或IPAD 1背面都有NCC的標誌 嗯,這個iPad 2上確實沒有,iPhone 4及3GS都有,您老是對的只是規定自用每人可輸入5台,那還要這檢測認證幹啥。剛才在辦公室巡了一下,約有半數iPad 1都沒NCC標誌,我的也沒有。難不成舊機送給小朋友也違法,哈,有意思!
lancer688 wrote:水貨上面有NCC的標誌或標籤嗎??台灣只要能接收或發射訊號的東西都受NCC管公開賣的東西 上面都要有NCC的標籤或標誌 這個似乎有點出入,以iPad2 為例,已通過認證的是 型號為A1395的這款這表示所有這個型號的iPad2都是已經認證過的不管今天這個iPad2是哪來的,只要他的型號是A1395,如連結中圖片所示都是已經通過認證的那個標籤是一個佐證,但不影響這個型號產品的認證與否這就像一個人的身份證可以證明他的身分,但是沒隨身攜帶身分證,絕不影響這個人的身分回到商品來說,難道認證貼紙因某些因素遺失未黏著於機身上,合格的機器就變不合格嗎?所以,以iPad為例,當時認證的型號是A1219 跟 A1337分別為wifi only 和 wifi+3G不論當時是從哪來,只要型號相符,現階段在販賣上都沒問題。但如果這個水貨並未有同型號的機器在台灣經NCC認證,就不得販售以iPad2為例,目前通過的A1395是 wifi only,但 wifi+3G尚未通過這就代表,同樣是iPad2,但是 wifi only的機種已經可以販售沒問題,wifi+3G的還不行。
jeffhsia wrote:看不出NCC驗證後水...(恕刪) 水貨當然沒經驗證,除非你願意花數萬元去做審驗,經審驗合格的手機打開電池蓋或無線裝置背面都會貼1個有ncc審驗合格的小標籤,那才是合法的,那是只有送審廠商才能取得及黏貼的標籤,這就是公司貨及水貨的區別,也是NCC的認定有無違法標準。所以目前臺灣所有販售ipad2的行為,仍屬違法,除非能取得臺灣蘋果分公司的審驗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