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郎 wrote:人家西裝褲是可以天天...(恕刪) 是他自己問有沒有衣服可以裝的下的,而且這也只是其中一種而以.google 都可以 google 到的東西在那抬槓的可不是偶.七吋隨身帶的 pad 是不能隨時上網喔?這種東西都給提示了還要在那裝呆...西裝褲穿假的喔!
sonyrex wrote:兩個字就要打死人那你...那你也得要舉的出i OS與Android最大的不同點再哪邊?一樣都是Linux核心的東西(恕刪) ........ 那個iOS應該是 BSD 系的喔!
iPad未上市前,12吋至17吋筆電和10吋小筆電是攜帶型主流。出外時大家都這麼攜帶筆電,怎麼都沒人嫌說筆電實在太大了?攜帶不便?太重?怎麼都沒人說要4吋至7吋的小筆電?最好是5吋小筆電?最好可以3G打電話?如今出了一個10吋iPad,卻嫌太大?不方便攜帶?
Cudacke Dees wrote:是他自己問有沒有衣服...(恕刪) 不好意思,懶得往前看,是指那件打摺鬆垮垮的西褲嗎?你知道dork這個字的意思嗎,穿打摺褲咧,這行頭只剩老一輩的和dork會穿。什麼年代啊,穿那上班能看嗎。G2000隨便西褲塞了tab能有几件還能活動自如,自欺欺人。不然要當dork,我也只能說祝你幸福囉
lovelina wrote:iPad未上市前,1...攜帶不便?太重?(恕刪) ipad 太重主要是" 手持" 使用,我認為7吋長時間 " 手持" 也太重,都需放在桌上。" 手持" 使用裝置應該是 3~4吋,稱為 pocket computer 口袋型電腦。7吋小筆電不好用,作業系統 OS不適合。螢幕尺寸太多,將迫使許多軟體開發商改寫應用程式,而且蘋果重視覺效果(整頁瀏覽),7吋不會生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