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出來】ipad mini 消費糾紛處理辦法

看完這落落長的討論串,漫罵的跳過,很多都是"理性?"的找消保官,

但是沒有任何回應說明,到底這起糾紛事件是違反在哪條消費者法規上???

如果無從消費者保護法中找出違反的條例,找誰基本上都沒用的對吧?

簡單的看了一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法中的

「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其中第五條:

五、確認機制 消費者依據企業經營者提供之確認商品數量及價格機制進行下單。 企業經營者對下單內容,除於下單後二工作日内附正當理由為拒絕外,為接受下單。但消費者已付款者,視為契約成立。

三、單方契約變更之禁止 不得記載企業經營者得片面變更商品之規格、原產地與配件,及消費者不得異議之條款。 不得記載企業經營者得單方變更契約內容。

不知道我個人解讀是否有問題,就給各位參考一下囉

1.網路下單,供應商有權利做出貨與否?
2.線上刷卡消費,供應商只要尚未對銀行請款,是否構成已付款的條件?
3.單方契約變更之禁止,是否供應商已違法?

就以上3點來看,誰對?誰錯? 就留給各位討論了,我只是提供個資訊路過而已

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為什麼會認為APPLE改單??
你們不是一開始就一直按wifi版的了嗎??
這個是法律問題,不是道德問題.

既然已經下訂立約,蘋果應該要依約出貨.
擅自單方面修改合約內容,屬於違法行為.以後誰敢跟你做生意.

就算消費者知情而故意下訂,你只能罵他貪小便宜,但是還是要依約出貨.
認真回復你 wrote :

Mullergut wrote:
不要這樣 還要轉賣轉...(恕刪)


對 千萬不要說是誰 我已經被檢舉2篇回文了
可是我也沒說是誰呀
現在流行說不贏 就用檢舉別人的招式嗎?...(恕刪)

因為你打臉打的太用力了
我希望這次的事情搞大之後,

所有APPLE商品可以撤出台灣,

讓大家以後只有水貨買,

給那些貪小便宜的人,一個警惕,

不要永遠以為"自己才是對的"

也不要以為"這樣可以得到甚麼好處。


。繼續看笑話。再移啊。
htcterry wrote :這個是法律問題,不是道德問題.

既然已經下訂立約,蘋果應該要依約出貨.
擅自單方面修改合約內容,屬於違法行為.以後誰敢跟你做生意.

就算消費者知情而故意下訂,你只能罵他貪小便宜,但是還是要依約出貨....(恕刪)

還會有正直的人跟他們買的,這點請您放心
其實你訂的也是wifi阿

只是顯示錯誤罷了

要說改單也很牽強

所以你要告訴消保官 我訂wifi

Apple本來說要給我4G版本

後來又反悔

太過分了O_Q

這樣!?

認真回復你 wrote:
對 千萬不要說是誰 ...(恕刪)


不只是你
都說我自己是貪心鬼了也被檢舉好幾篇.....
Wow~~
消保官收到申訴書後,會行文給被申訴人,然後副本給你....
過了幾天,被申訴人或許會跟你聯繫,如果無法取得共識
會回覆消保官雙方無共識
消保官會邀請兩造一起喝咖啡聊天...
如果你自認在法律站得住腳而且有那樣的美國時間
被申訴人有法務專員,消保官反正也是專職這業務,可以陪你好好的喝喝咖啡~~
說不定可以私了喔~~~
真的給你爭取到了,可是台灣現在就是沒上市,Apple給你拖到iPad mini 2 代公開之後,再讓台灣上市,然後在出貨給你,你這樣真的賺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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