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ice516899 wrote:那些認為不用還的人不...(恕刪) 別鬧了,什麼叫不當得利,還想告消費者勒人家就沒在上01,沒在上ptt 沒看到不行嗎憑什麼你po個文人家就一定得看到,沒看到還倒楣勒什麼叫不當得利,笑死我再者,你該做的事去向信用卡公司尋求協助,看能不能提供消費者的聯絡方式而不是上01、PTT來po一篇自認為消費者"該"看到的文章最後,既然你都知道是你的疏失了,那找不到人你就自己乖乖認賠吧都成年人了,本來就是自己要為自己的錯誤負責
也不是客人的錯,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我不太相信每個人在工作上能做到百分百完美,只是如何解決,如果找到客人,搞不好是這個店員去找客人也不一定。(補充:不當得利並非一定要看到文章哦!店員有他的資料,只要提告法院就會幫你找人了)
Janice516899 wrote:也不是客人的錯,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我不太相信每個人在工作上能做到百分百完美,只是如何解決,如果找到客人,搞不好是這個店員去找客人也不一定。(補充:不當得利並非一定要看到文章哦!店員有他的資料,只要提告法院就會幫你找人了) 不當得利 應該是指消費者在明知刷卡未成功,卻不願意重回補刷、或返還商品的情況下吧?若店家未依正常程序連繫當事人(在網路論壇上PO文算通知?)可以直接依 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