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人] 5/11(五)new iPad發售日當晚@新竹金牛頓


Janice516899 wrote:
那些認為不用還的人不...(恕刪)

所以是客人的錯嗎?
你這種用法是有問題的
而且大家對公佈照片比較有意見
chiang:另外是那個豬頭說我要穿內衣的? 你嘛幫幫忙,雖然01沒有收視率的問題,但是好歹也要顧及社會觀感好嗎,別作出一些不好的示範
你應該說.消費金額NT2650.但刷成NT26500.
我保證他會回來.....
雖然這種方法不對.但現在的人貪小便宜都來不及了.哪還會這麼佛心回去付錢.

Janice516899 wrote:
那些認為不用還的人不...(恕刪)


別鬧了,什麼叫不當得利,還想告消費者勒
人家就沒在上01,沒在上ptt 沒看到不行嗎
憑什麼你po個文人家就一定得看到,沒看到還倒楣勒
什麼叫不當得利,笑死我

再者,你該做的事去向信用卡公司尋求協助,看能不能提供消費者的聯絡方式
而不是上01、PTT來po一篇自認為消費者"該"看到的文章

最後,既然你都知道是你的疏失了,那找不到人你就自己乖乖認賠吧
都成年人了,本來就是自己要為自己的錯誤負責

點jade.newtonsa的名字進去~還是可以看到錄影照片

這算是另類的公開嗎?
也不是客人的錯,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我不太相信每個人在工作上能做到百分百完美,只是如何解決,如果找到客人,搞不好是這個店員去找客人也不一定。(補充:不當得利並非一定要看到文章哦!店員有他的資料,只要提告法院就會幫你找人了)
你以為每個人都會上01嗎........被你打敗.....
而且消費者也確實有照刷卡程序走 只是店員自己搞烏龍 這樣還會被稱為"不當所得"....

妳把別人照片po上去 還要網友不要模糊焦點 ?
他又不是罪犯 是你們自己的疏失 還指高企昂的樣子?
不能用年輕人不董事含糊帶過
葉少爺不也是年輕人?
刷卡沒成功 這樣會有發票??
不是完成才印出發票嗎?

Janice516899 wrote:
也不是客人的錯,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我不太相信每個人在工作上能做到百分百完美,只是如何解決,如果找到客人,搞不好是這個店員去找客人也不一定。(補充:不當得利並非一定要看到文章哦!店員有他的資料,只要提告法院就會幫你找人了)


不當得利 應該是指消費者在明知刷卡未成功,卻不願意重回補刷、或返還商品的情況下吧?

若店家未依正常程序連繫當事人(在網路論壇上PO文算通知?)

可以直接依 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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