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gallery wrote:
哈,果然又一堆人在講什麼房子是生活必需品跟電子產品不同,
有有人在說什麼那是他"合法"辦到的事他的本事。

那我倒想問問為何警察為何會在電影院前面抓黃牛?
看電影是生活必需品?
照您的論點黃牛排隊搶了一堆票不合法?

真的,不要當既得利益者就忘了仁義道德。

哈,這個也要辯?
我是不買水貨,但賣水貨犯法嗎?閣下如此仁義道德,那不繳所得稅的夜市小攤販你也從來不去光顧?不繳營業稅的銀行你都不用它的信用卡嗎?
賣水貨跟黃牛是什麼風馬牛?你看電影黃牛「違法」侵犯你排隊購票權益,壟斷並哄抬票價,這和iPad水貨商有啥關係?他不在美、澳等地設法買回來,你就買得到嗎?
我比你先拿到用就叫「既得利益」,那是不是非得你是台灣第一個擁有iPad 2才叫天經地義?
3C產品也可以和住宅相比擬,那還真要推薦你去做財政部長了要真做唐吉軻德,就把網拍上所有你不共戴天的「缺德」賣家名單送交國稅局檢舉逃漏稅,既符合你的道德標準又可以賺獎金。方法告訴你了,別説你這正義使者不想去做

至於閣下那「題外話」的轉折,就令老殘有點兒佩服,是乾坤大挪移嗎?
michael.gallery wrote:
算了,能懂得就會懂,有的人就........黑的也能說成白的,然後在闡述似是而非的道理。

説得真好,與你共勉之!

michael.gallery wrote:
電影不能看下一場、下兩場?不能看明天的?不能看非假日?不能買DVD?
房子到處都沒人賣了?只能買你想要的那一間?

恕刪)


你沒看過都被黃牛買下的電影,所以你不知道
明天?明天你還要來嗎?
DVD?還沒發行吧!?
房子?都漲了,你的錢夠嗎?
各位阿~

大樓有點開始歪斜~ 兩方都請息怒

想早點入手, 有人想辦法帶回, BUYER覺得價格可以接受就買, 畢竟是自由市場.

不想買太貴的, 板上也有很多熱心的人提供最新NCC送審消息, 台灣上市是指日可待~

所以阿 請兩邊平息一下咩~~

victor5125 wrote:
就算月底上市,還是買不到貨的,還是得乖乖買水貨,慘,買到後ipad3上市了...(恕刪)


水貨商壓大很大了吼....連這種鬼話都說得出口
michael.gallery wrote:
所以黃牛也別抓了,房價也別打了、奢侈稅也別訂了(很多國家都有),物價哄抬與囤積調查局也都不用去查了?
維基百科釋義:
反托拉斯...等等法案也都可以廢了。(這一定有人會說跟托拉斯法案有什麼關係,那我想您該先回去讀一下這個法案的原始精神就是要避免 坐地喊價、賺取高額利潤、危害消費者權益...等等行為。)


黃牛票的問題不是因為賣太貴賺取利潤,也跟壟斷或公平交易無關,而是,某些票券不能轉售圖利: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有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房價的問題不是因為價格太高而違法,實際上也未違法,只是價格控制手段而已
所以,你看政府目前的作法,不是房價每坪超過多少錢就違法
而是用稅負的方式,降低高價出售的意願,而不是完全抑制高價喔...


實際上,政府會抓的不是單一商家的抬高物價與囤積,而是聯合行為,這是為了避免聯合壟斷,
反托拉斯法的用意與針對的對象也是如此,
關鍵在"壟斷"或卡特爾(Cartel)造成消費者的選擇性降低,傷害消費者權益。
這個權益不在於消費者是否要花比較多錢,而是因為選擇性減少,而產生其他的損失

對了,既然您是使用維基百科的資料,建議不要斷章取義,要看完整喔
因為在維基百科的反托拉斯法中,後面就有提到:
最初創制目的是要對抗「商業信託」〔現在通稱企業聯合(cartel)


倘若坐地喊價就違法,那拍賣網站都可以關掉了,名牌品也可以通通沒收充公了
夜市雞排越來越貴,是否也算是你說的違反托拉斯,應該通通抓去關起來呢?


jeffhsia wrote:
但賣水貨犯法嗎?

這個問題,建議可參考這篇文章:賣水貨犯法嗎?
簡單說,有的水貨沒問題,但有的會有問題,該篇文章說明很清楚,
有興趣的自己看就好

但以iPad2來說,有問題的反倒是在台灣先前未通過NCC檢驗即公開販售,
不過這個,政府應該也是睜一眼閉一眼吧
funnyfoyou wrote:
jeffhsia wrote:
但賣水貨犯法嗎?


這個問題,建議可參考這篇文章:賣水貨犯法嗎?
簡單說,有的水貨沒問題,但有的會有問題,該篇文章說明很清楚,
有興趣的自己看就好

但以iPad2來說,有問題的反倒是在台灣先前未通過NCC檢驗即公開販售,
不過這個,政府應該也是睜一眼閉一眼吧

這個有趣,我想你應該很清楚我在這兒説的水貨是iPad,不管台灣有無代理引入,只要是自原廠合法取得,都是真品平行輸入,有法可管嗎?若有,那還請多指導

至於NCC,前面發文已經言明,既然網友證實iPad 2已送審過關,所以就沒有什麼睜眼閉眼問題。就算還沒檢驗通過,那販售已不是重點,自用入關也都要沒入,不是嗎?

台灣人什麼時候這麼認真了?當年水貨筆電、電視、Wii哪一樣政府管過?不都是「不告不理」嗎?所以建議那位正義之士,舉報逃漏稅比較快。非關著作權的侵犯商標權?翻翻判例代理商勝訴機率看看咯!
氣啥?? 大家還不都是領老闆暴利下施捨出幾十K的小員工......

掌握先機跟貨源一向是各行業賺錢的要件~~~

不想被賺的~~就安安靜靜的等公司貨~~罵賺錢的人何苦? 何不回頭指罵上司賺太多?
有貨想賺的~~就冷冷靜靜的賣平行貨~~急啥? 既然從國際抓來的貨~何苦只窩在台灣賣??

君不見美國EBAY價的利潤也不輸台灣現貨價阿~~
希望公司貨價格一樣有競爭力!!!
不然水貨和公司或根本沒有甚麼太大差異!!!
合約價格快快出吧
記得去年買iPT4時,通過驗證後沒多久就開賣了!

但等不急台灣貨可以先買港貨,又便宜又快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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