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富邦momo賣出的ipad庫存品該怎辦?

如提~

今年三月份爬文爬了大半年,終於狠下心要買台ipad給女朋友

結果 真的一波多折

一個是下訂時 不知道何時會到貨

在來就是 明明還沒到 他網站上的訂單狀態是已送達

想說 好吧好吧 都別計較 只要東西來了正常就好

結果 為什麼 來了一台上面註明生產年份:2010

螢幕的保護貼也不平整

一整個就是覺得 不是給我整新品吧

跟富邦momo聯絡 從一般客服 談到林主任 談到李副理

突然發覺

對方好像在拖時間 也提不出任何的文件告訴我這個是全新品

甚至到最後被我逼急了

丟下一句 "我網站上又沒有註明是當年份最新商品"

中間還有個5c購物網的張先生 自稱廠商代表

台灣就這麼一點大 所以 拿到這個算是正常

所以台灣人.........

我可以為以上的言論負法律責任

也請這麼大間的momo做生意有點良心

商道 別最後搞到傷到

僅以上面血淚分享給大家 也歡迎其他購物網 將我的文字轉貼出去

讓大家知道 富邦momo是個怎樣的平台


網購跟電視購物不是都有七天鑑賞期嘛?
就把它退貨呀,不用擔心....
我的朋友並沒有帶給我多大的幫助,我的敵人也並沒有帶來多大的傷害,但是我都加倍奉還了他們。
啊就給他退貨吧!網路購物原本就要更小心比較了~我現在很少在網路上購物了~
七天內可以直接退貨,不用跟他囉唆這麼多吧?

不喜歡就退,這是法律給郵購產品的消費者的保障

(新品應該沒有保護貼吧?)
消保法第十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
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
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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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先告知對方要求退貨(最好做個電話錄音作證)
如果是網路購買,進行退貨動作後將畫面存下來或印出

如果對方不過來拿,那就寄出存證信函,告訴對方您已經於哪天的哪個時間告知對方退貨。請對方退費,並於30天內過來拿,如果不過來拿,將不再負保管責任當作廢棄物處理。

然後再去函消基會與蘋果做檢舉

MOMO這麼大還亂搞...報出來就有得瞧了!!

重點是要在收到貨當天起算七天內完成
New Surface Pro 16G 512 SSD, iPhone 11 Pro Max 服役中

周默 wrote:
如提~今年三月份爬文...(恕刪)


如果沒有特別便宜
趕快退吧
Ipad1的生產年份應該大都是2010吧,如有人拿到2011的再請提出!

螢幕的保護貼也不平整
>>Ipad沒有貼螢幕保護貼,應該是原裝的整個保護貼
1.那個整機的保護貼如果有撕過,應該裝回去也會看的出來
2.是否有開通過呢

沒開過整新品,再請問有用過的人,包裝內容?
我3月21日官網買的,從成都寄過來,是2011年製

在網路虛擬購物不敷預期需求或使用七天內退貨即可,不知在堅持什麼??!對方不給退還是..?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我也是在MOMO網站買的12888
但我使用前有先上APPLE網站查詢是否開通過
查詢結果是沒有
然後才開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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