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租借iPad服務已解決-感謝大家

客戶已於9/15早上9點46分歸還ipad
暫時不提出告訴

感謝大家的建議
感謝01

angle213268 wrote:
本公司於8月16日租...(恕刪)


請報案拿3連單

身分証我去登報作廢即可
然後在反告你們撿到我身分証威脅我作假人頭
樓主就玩完了
zxc789asd789 wrote:
請報案拿3連單身分証...(恕刪)
有簽名 有指紋 還有通聯記錄 更笨的是你拿去報遺失 又多一條罪 借之前都沒遺失 這樣你懂吧 傻瓜 一定很多線索 要告你就慘了多好幾條罪 少笨了

angle213268 wrote:
本公司於8月16日租...(恕刪)
會還早就還了 先報案吧 看有電話錄音 還是別的留言之記錄之類的 報警之後再去調紀錄
LOG109 wrote:
會還早就還了 先報...(恕刪)



弄個 租賃電子商品公司 還要懂這些 有的沒的法律常識.....

在台灣開店真辛苦 .

我猜這種人 應該是 慣犯!? 四顆蘋果....成本也相當於現今貴桑桑之 一台125環保機車了 .

已犯罪行: 詐欺(未匯款) & 侵佔 (遇時未還) & 唬爛(台灣法律此條無罪!?).

angle213268 wrote:
本公司於8月16日租...(恕刪)


9/15沒出面,先送本票去做本票裁定吧。

樓主應該要先報案吧@@?

總覺得這中間的時間好像是讓人攜款逃跑

外帶鄰居老王一起走...

希望樓主可以如願拿到4台IPAD!!

做這種生意一定要收押金,沒錢給押金的就不租了,不然風險太大了
angle213268 wrote:
本公司租借iPad服務-客戶卻沒歸還 還被轉賣 請大家不要買到...(恕刪)

這....這.. 你.... 你....

你要不要用 mobile me 發個訊息,
假如俺的 ipad 響了,我得好好地想個 15 分鐘,再決定下一步該怎樣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備案先吧!!

反正到警局備案不收錢的呀!!
只是會讓忙碌的警察先生多一項工作而已,
但為了以防貴公司的物品成了犯罪行為的犧牲品, 事後造成一堆無謂的困擾,
警局備案 比在 Mobile01 備案具有法律效應啦~~
不然事後出問題還更麻煩!!!
到時明明不關你事, 你還是要出庭去解釋那些犯罪行為跟貴公司無關, 又舉證不足...更麻煩!!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