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依法行政是沒錯的要怪就怪那些利委是不是專心在做與人民有關的法律新增及修定台灣很多法都過時了比如機車違規才600台灣不是不能民主但依照中華民族的性格需要重罰及強力依法行政這樣民主才會實現另外如果GOOGLE真的退出對大家都是個傷害台灣大小本來就不適合以製造為主的產業對一直喊著要讓台灣轉型發展知識經濟培養軟體人材的政府其實是個傷害
Google 當然是一間了不起的公司,不過他做的決策常讓人看不懂,去年和中國因相關法令差點鬧翻的時候,大家把他當成英雄,結果還是賺錢比人權重要?七天鑑賞期並不算太嚴苛的規定,而且是法令規定,他老大竟直接把店關了,不尊重台灣消費者至此,還有很多人相挺,台灣真是個有情有義的社會啊?
民主,市場自由機制.法這樣定,北市府沒錯. 而且多了上新聞機會 , 除非修法...G家要是真的退出,也沒錯...不能說他不玩你要又罰他錢吧? 哪條法?使用者買了不能用,可以請葉狀師告他.只是你root 裝成外國電信公司去買,不能退費. 不知道狀師有沒有辦法幫你.不過要是買了,自己移除找不到安裝... 可找原開發商.他只是一個銷售平台.至於更新... 條款又沒寫說無限制更新服務.所以~ 看開點... 現在趕快把付費軟體備份吧..如果他把台灣分公司都收了,或許可請葉狀師寫國際訴訟看看能不能成功...
我覺得Google Market的原本退費機制已經夠好了。比他惡劣的平台多的是,卻拿Google開罰,很明顯這塊台北市自己有問題。七天退費,我個人認為是很不合理。但是Apple即將作到七天無條件保障,而Google卻做不到。若是Apple八日做出類似Google這樣的只要一鍵就可以退掉選購的軟體,我絕對100%支持Apple。因為我認為七天是不合理的,所以我不太看好Apple的承諾,畢竟這對開發者太不利了。若是他通過這件事,那他全球市場也會需要調整。那對整個開發者來說太嚴苛。我認為Google跟北市府需要兩個禮拜協商時間,應該也包含看Apple的八號時的系統改變。反正協商還沒完,Apple答應的日期還沒到,坐下來慢慢看戲吧。
chirlies777 wrote:我覺得法律應該修一修...(恕刪) 但是其他的解決方法並不是沒有例如: 要求廠商上架軟體時一併提供試用版等等而且就目前15分鐘的退費機制有時軟體容量過大, 光下載就要15分鐘了, 是要消費者鑑賞個什麼鬼啊?這些都不用改進就對了嘛?菜市場內充斥著一堆天兵擺爛軟體GOOGLE都覺得消費者踏到地雷不干他的事?GOOGLE連試都不試就直接耍賴律師還嗆了不起不在台灣賣這種幼稚企業還是滾出台灣好了
wesley87 wrote:那能否說北市府執法成了盜版幫兇依前幾位的說法 那所有的法律條文都可以是殺人兇手囉...被拍了超速..因未繳不出錢 跑去法務部自焚所以是法律殺人? 還是照相機殺人?那那些遵守法律 卻被不遵守的人害死的算什麼這什麼觀念阿..法律也是你的選票選出來的人投的同意票訂出來就是給大家遵守的一直在那邊比爛 拖別間公司下水..放話看好戲?不能用就不要用阿....簡單的事情處理成這樣我也不想用了新機出來 換機換系統
chmzomble wrote:民主的台灣素養還是有...(恕刪) +100一堆人不滿台北市政府的做為,真不懂依法行政錯在那?不做要罵,做也要罵,還有人怪市長,請問有誰的競選政見是決不遵守中華民國法律的嗎?不滿的人可以向自已選區的立委抗議要求修法,而不是坐在螢幕前光打字不做事。從來沒看過有那個民主國家的人民會支持一家營利事業公然違法,這次是頭一糟,台灣人民的民主素養真好教育真棒。
gantaitw wrote:但是其他的解決方法並...(恕刪) 好像不只google吧!apple有答應嗎?只是修改申訴平台為中文,30天改七天視個案退費機制,麻煩也請你把他踢出台灣,台灣不需巧言令色的廠商,要有台灣尊嚴,何必受外國的氣,全全趕出去,只要他們都不接受七天無條件鑑賞期,別趕了google怕沒得用留apple,做不到全都趕,要有台灣尊嚴,各位堅持住阿!不用會很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