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ermin wrote:飲料喝一半覺的不好喝了 不知道七天內能不能退書看一半 覺的不好看了 七天內不知道能不能退演唱會看一半 覺的不好看了 七天內不知道能不能退xp用一半 覺的不好用了 不知道七天內能不能退老婆用一半 覺的不好用了 不知道七天能能不能退(恕刪) 軟體是持續性提供功能,您的比諭並不適當重點是在於配不配合當地的法令不在於七不七天問題而且他的十五分鐘真的很扯這才是他會台北市釘上的問題我不要求七天,但合理的權利是應該的最少六十分鐘我是可以接受的十五分鐘,部份軟體搞不好都還沒有下完載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