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為止GOOGLE有從Android賺到錢嗎? & Android唯一的勝算

zoob wrote:
Android平台的三種授權方案
一:是依照Android開放源碼特性的開放性授權,業者可免費使用Android,但不能預載 Google應用程式
二:是得與Google簽署出版授權協助並可預載Google應用程式的方案,但業者可限制該款手機所存取的Android Market應用程式
三:可將Google商標烙在手機上的Google Experience授權方案,該款手機可自由存取Google及Android Market應用程式。

HTC目前的手機均採第二種授權方案


大致上上面是沒錯的,Android在設備授權上的分級的確分成三級,如上所示
第一類就表示你的Android系統是自行下載android原始碼移植到硬體的,這當然上面的各種ui或是應用程式,就看廠商各憑本事,很多山寨機都是這類

第二類就是有經過Google授權的設備,可以預載Google的私有應用程式,此類為市場大宗

第三類除了有經過Google授權外,Google本身也有參與產品研發的過程,所以這類手機上往往也有Google的最新應用程式在上頭;也因為Google有參與開發,所以背後可以印上"with Google"的標誌,引用Google商標,這是跟第二類手機最大的差別

所以,HTC不是完全只有二類喔,htc desire,magic,都屬於第三類的
簡單就是一種幸福,幸福也許只是簡單
Google根本就沒有進入手機市場。Google的目的始終只有一個,就是讓使用它的網路服務的人越多越好。

PC歷史告訴我們,開放架構會引發市場競爭>>價格下降>>大量普及,Google就是希望同樣的事情發生在mobile device上。

nexus 1只是看眾手機廠有點不成才,才跳進來做個示範。

你可能不知道,iPhone熱賣,Google心裡面其實也偷笑?
感覺很像n年前
APPLE II VS IBM PC的情節
當年也是
APPLE II是封閉的系統
IBM PC 則是開放的系統
Google 還不急著賺錢, 先搶市佔率 !!!!

當市佔率有一定比例時, 就可以輕鬆的綁架銷費者與生產供應鏈, 從 Microsoft 成功的例子就可以得知, 所有的電腦軟硬體廠商, Microsoft 所主控的作業軟體是最賺錢的, 否則 Bill Gates 也不會當美國首富好多年.

Google 的策略其實和吸鴉片沒兩樣, 當消費者中了 Android 毒, 無法抽離時, Google 就可以從消費者與供應鍊中大賺錢了.
自從使用google的免費服務到現在入主Android,已經深深體會到未來那一天google必須付費的時侯的可怕。當google免費服務變成你身邊的左右手時,離開也離開不了。
tzengtw wrote:
這好像是在1995年以前,微軟的dos免費讓大家用
是都不用賺錢嗎?

記得還有倚天,免費讓大家用都不用賺錢嗎?(恕刪)

這位大大
微軟的dos是要錢的,只是大家都用copy的
倚天也是要錢的,只是大家都用copy的
並不是你用copy的就表示他是不用錢的好嗎...
changjudd wrote:
這位大大微軟的dos...(恕刪)


哈哈.. 我還在想怎麼有人這麼天真, 就有人回了...
這就是盜版到正版盜版傻傻分不清楚...

Google 要做的就是 localization Service 的廣告..
他要推 Android 平台, 以後跟系統商拆帳, 廣告商就要付錢給 Operator 再跟 Google 拆帳..
譬如你到台北忠孝東路四段, 就會收到簡訊, 業主是東區粉圓, 然後直接幫你定位到東區粉圓的地圖, 告訴你現在東區粉圓憑這個簡訊打八折... 這樣的廣告市場是非常大的, 因為效果更好, 尤其是這類的業主可以選定他要發簡訊的時間, 與季節, 甚至於是發廣告的對象, 如果要再做的更仔細一點, 東區粉圓自己還可建立資料庫, 對客層與簡訊的效果做 Data mining.. 後面所有的商機都是無限大的...

樓主會問這個問題, 怎麼不問你看電視節目都不用錢, 難道三立拍天下父母心都要賠錢嘛? 大家都是要賺錢的, 只是人兩腳 錢四腳, 要用圍的.. 一開始你看到的絕對是沒賺錢, 因為還在圍, 圍的圈圈大了, 當然很多人還看不懂, 等收網的時候才 喔~~~ 那就真的是不知不覺了... 現在知道也已經是後知後覺了...




eiway wrote:
所以,HTC不是完全只有二類喔,htc desire,magic,都屬於第三類的




那 Nexus one 算是哪一類呢??

它背面沒有with google耶~
Nexus one是google 自家出的

還需要授權嘛?
chance_rc wrote:
Google厲害的就...(恕刪)


100分贊同啦......

跟使用者拿錢不如跟廠商要廣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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