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google真的要自己玩品牌,那麼其他的手機公司也許會認為google在release sdk給他們的時候會留一手,造成效能差距。也就是說,google自己用的sdk可能會針對自己的硬體做最佳化,或是內嵌一些功能,而這些最佳化的code並不會提供給外人,這樣的疑慮是不可避免的,無形中也影響其他廠商支持google的意願,我相信在餅做大之前,google不見得會願意冒這個風險。
前天我表弟就拿了一支Nexus來(他在美國買的),我試用的結果是覺得還蠻順暢的,尤其是語音控制的部份讓我印象深刻。比方說進入google map後,我的目前位置就會被定出來(我當時在板橋),你只要跟手機說「Navigate to macDonald」或「Navigate to Levis」,google map就會把離我最近的麥當勞或是牛仔褲專賣店標出來(都在板橋府中捷運站附近),而且它剛更新的多點觸控用起來也還不賴,目前雖然google phone的應用程式數目雖然不如iphone,但我看好它的前景。而且如果以純空機價來看,Nexus的cp值其實蠻高的。
如果說,google採用跟apple類似的行銷策略,把通路拉寬,並跟各國的龍頭通信業者做緊密配合,且利用各種媒體塑造炫麗的產品形象,那麼銷售數字絕非僅只於此,所以,google其實是「非不能也,乃不為也。」
行動程式開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