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泡是愛迪生發明的,屌的人是愛迪生

如果不能批評
怎麽會有進步
那麽大的一家公司
還怕別人批評?

這不就跟不能批評台灣是一樣的道理
你應該是共產黨教育政策下的產物
zoob wrote:
還有,管理員啊,麻煩看完文章內容再搬文,不要亂搬後,引起混戰!!!...(恕刪)


支持 + 1!
分身/多重廣告帳號一堆,不用按回報檢舉了,站方沒時間管的! 無良奸商都是懦弱的消費者養出來的!!
蘋果迷活在自己的世界裡也就算了,可是為什麼還要出來丟人呢
冏rz wrote:
你好歹也上網去 Go...(恕刪)




剛剛稍微去Google了一下兩的作業系統的歷史。

iOS 是在 January 9, 2007發表的。

但Android 是在 October 21, 2008才發表的。



以上是在Wikipedia上面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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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回應開版版主

我知道你所謂的“那一種類型的手機”,就是指“多點式電容觸控”。

一定得透過手才可以操做,不需要再依賴觸控筆。

以這一點為前提來論述的話,

Apple 的iphone的確是第一支,多點式電容觸控手機裡面,讓人們感到驚訝,原來用手指去操作手機是多麼直覺的一件事。

這也是開版大想要說的,Apple重新定義了“Smartphone”。

(上面有人提到,iphone不是smartphone,是不是,不是你一個人說的算,整個市場怎麼去定義的你自己去查查,可能會快一點。)


如果版上的人不認同的話,那為何現在市面上的觸控手機,都要使用“多點式電容觸控”呢?

就像以前一樣,繼續用一支觸控筆就好啦!!

HTC,一開始的手機不就都是用觸控筆嗎?

現在不都改成“多點式電容觸控”,讓手可以直接去操作手機。




購買是成為達人前的陣痛!
大家都沒發現,真正屌的是發明電的人。沒電, 手機不過是個磚塊而已。愛迪生的燈泡不過是個玻璃罩。
david0413 wrote:
最近看到很多人在比較...(恕刪)


我用android 也覺得哀鳳很屌

但是你的例子太爛

愛迪生聽到會氣到從墳墓爬起來的

加油好嗎^^"
不管多好的平台
只要適合你用
就是好手機
你拿智慧手機給3、4年級用
我就不相信他們會說這是好手機
所以適合才是最重要的
wdjwdj wrote:
To David04...(恕刪)

要批評就批評,要糾正就糾正,為什麼你們Android fans不管怎麼樣就一定要酸一下?
比你心愛的iPhone要早推出了一個多月。

唉~ 又是一個被Jobs"現實扭曲力場"影響的Apple fan boy~


你說的都沒錯,但你用這樣的詞語來諷刺,自以為的可憐別人...

旁人看起來真的很難受,何必呢?
確定要用愛迪生發明白熾燈泡來舉例嗎?
也許你可以找找愛迪生打壓特斯拉的故事

今天你我所使用的電
靠的是特斯拉發明的交流電、發電機是交流電發電、電力傳輸是交流電
可是既得特斯拉的人有多少?
如果愛迪生沒有妒忌特斯拉的天份而打壓他
你我今日的生活肯定大不相同

話說回來Android的精神根本不在於觸控不觸控
開放跟自由才是Android的核心精神
拿操作方式跟介面這些東西打Android是不是打錯了地方
Jobs 厲害的地方就是在行銷囉~

會發明不會行銷就只能啞巴吃黃連~

所以有人說

騙人於當下叫"騙術"

把人騙的心甘情願乖乖掏錢叫"行銷"

至於把人騙的莫名其妙完全服從叫"轉型正義"

以上三點除了第一與第二可以找得到英文 definition 外, 第三個就 OOXX 了!

所以 Jobs 就是厲害!! Android 的代表人是誰? 誰記得? and who care? What and where is the Android
point? 它缺少了靈魂人物或是說產品核心價值!!!

所以不管 Apple 的產品有多少是原創的! 人家就是會行銷~ 不然眼紅的人你有本事就去做"轉型正義"吧!


PS: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版友立場, 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最後這一句話一定要像電視台一樣寫, 不然會被網路蟑螂煩~
hi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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