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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 目前台灣很多所謂行象良好的大企業
對於勞工的權益 忽略
對於法令得規定 漠視
只要白紙黑字簽下的合約 雙方就該有遵守的義務
資方所有口頭上說的 若沒白紙黑字寫下 資方隨時都可反悔 而勞方是無可耐何的
若這件事 有白紙黑字的合約 那學生是有權力要求HTC 照合約走下去的
此件事 似乎又牽扯到 HTC是到校園招募
若只是單方面的招募 或許問題少了一點
但若是以類似建教合作的方式去招募
那合約的更動 就不僅是HTC說的算 而是就像影片中校方人士說的 應該學生及校方都同意才算數
我想這些法規 在這樣大的公司一堆法律專員 應該都懂的
只是 懂是一回事 但遵守又是另一回事
尤其面對的是 比正職勞工更弱勢的工讀生 比起公司的利益 就更是枝微末節的事了
若學生或校方 有白紙黑字的合約
那就該用力去爭取自己的權力
若沒這樣的東西在手上
這些學生就當成是一種 就業的經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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