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以內容而言的確是一部幾乎沒有宣傳效果的廣告沒錯阿,對於完全不知道HTC這品牌的消費者根本看不懂要訴求什麼,能夠解釋廣告中含義的也都是HTC的粉絲或是熟知此品牌的族群,所以這廣告純粹拍給HTC粉絲看的.
引人注意和能否促進購買意願是兩回事,引人注意只能增加潛在的消費者,但你要能讓這些人變成真正的消費者,那才是一個廣告的實質意義,否則就是形式而已。有一些消費經驗是直覺而感官的業務,如搬家公司、賣麵包,廣告可以只重視表面的形式,讓看到的人把業務和你的品牌產生聯想;但3C產品主要是購買後的使用經驗,所以不能只是如此,否則沒辦法產生購買力。
其實htc根本不用打什麼廣告!光是紫光事件就吵得沸沸揚揚的,這不就是最好的廣告效益?(還不用任何成本),然後就會有一些自我安慰的人說:你們看!htc成功了!全世界都知道了!然而真的成功了嗎?事實就是事實,就算吹破了牛彈破了皮,還是無法改變這個事實,(知錯,認錯,改錯,才是一個企業成功的法則)
koso1221 wrote:相當認同你的想法,在這邊只看到一堆人 你有必要每次回覆都加上之前打的字嗎?一直累加上去只會搞得像是在洗版面,太自以為是了吧沒必要那麼沒自信吧? 你以為做這樣大家就會去注意且認同你? 只是惹人反感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