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加點小批評文,如果不高興~不要看就好了】---白蝴蝶的送修旅程(未完待續)


c1020302002 wrote:
【首先聲明】~我的螢...(恕刪)


應該是不敢上調解庭,怕被洗臉
所以只敢躲在網路上、電話這端硬凹囉

說真的,HTC一毛折扣都不給你也站的住腳
螢幕裂痕非常明顯,加上一些外觀損傷
這些都是你自己的人為因素造成
除非你能保證拆開維修你的面板如果破損無法復原的責任你自己承擔
不然誰那麼倒楣要幫你承擔這個風險

今天你如果單純是藍斑或是收訊不良
HTC絕對直接幫你處理
可惜的是你手機已經被使用到傷痕累累
只是剛好被你等到藍斑的機會罷了

繼續凹吧,加油
也許可以投訴每個縣市的消保(誤,只能所在地的消保)或是所有媒體吧
看看有沒有人能夠不洗你的臉
c1020302002 wrote:
大大果然不看仔細,我...(恕刪)

你就是想凹個超優惠的折扣嘛

對方沒說 因為你摔到所以造成藍斑就不錯了 (你那個裂痕超級明顯)

你看看其他家會怎麼對待你 別說給你六折了 叫你全付都再正常不過了
維修人員重點不是藍斑

是因為您的螢幕有破裂

而且螢幕本來就是整片一起換6800

那現在?還需要凹什麼嗎



客服都說了
[工程師:王先生,有關於這點,由於我們螢幕並不能單獨維修,必須一整片螢幕模組全部更換,那由於你的話機有玻璃裂掉,所以必須跟你收這筆費用]


節哀吧!
直接跟廠商反應會比較快吧

c1020302002 wrote:
【首先聲明】~我的螢...(恕刪)
我只能說~沒錢還是別跟人家拿智慧型手機!

小屁孩.....要跟人家凹保固.....真的是臉皮真厚阿你...

人家6折都優惠給你了.....你還這麼白目!
說句不好聽的
你外觀螢幕有裂痕
就表示有可能因此造成藍斑的產生
合不合理??
那如何証明你的藍斑並不是裂痕所造成的??
你空口白話套一下客服說藍斑是瑕疵
這樣就能排除你螢幕裂痕造成的關聯性??
無法完全撇清你人為因素造成的情形下
有給你打折就該偷笑了
如果機車點..其實可以直接推給人為因素造成
臉皮還真能厚到這樣?
說不是為了免費維修?還開口5折是?
自己摔機破損在先,送修判定人損,
對方也明說會有維修費,現在才說裂痕無妨,藍暈要修?
真的很有臉上來取暖。
樓主您好
歡迎來到我的故鄉大武鄉
那裡是一個好地方


只不過理性來討論樓主的例子

第一
樓主高三生很明顯未滿20歲(照常理推算)
未滿20歲就不是完全行為能力人

如果發生消費糾紛
要走民事必須要有一個法定代理人
正常來說這個法定代理人就是你的父母

就是說除了你自己跑去找htc帶上你的父母
也是為了保障你的權益
雖然不希望樓主走上最後訴訟的道路
但如果真的到最後無法和解走訴訟
除了需要另外在花一筆錢更重要的是訴訟程序不是一兩天就可以解決
時間上你也必須要配合(如果上課你必須請假,當然你的父母也要跟你一起請假)

利弊來看
我認為這個作法非常冒險
畢竟htc也不是一間小公司
面對這樣的案件樓主絕對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為什麼沒有人主動出來告htc
原因下面我跟樓主分析
但先下個小結論:樓主勝訴的機會比較小,如敗訴你將會付出更大的代價而不是這4千多就可以解決的

至於上面小弟提到為什麼認為樓主敗訴機會較高?
(其實我自己也想過這個問題,之前也那悶很久最後有個結論)

現在有一個癥結點在於
面版於保固內但因外力導致螢幕有明顯瑕疵是否應符合購買一年內之產品保固?

小弟在這塊採否定
htc雖向樓主說明此藍斑雖不為螢幕上刮痕所造成
但因修繕螢幕需將手機觸控面板與液晶顯示器一同更換
如前者導致修繕困難或有瑕疵經判定後人損
消費者應自行負擔螢幕修繕產生之費用
又宏達電於有限保固聲明中
第七條c款後段說明本有限保固不包括產品表面的實際損壞,包括但不限於 LCD 螢幕或相機鏡頭上的裂損或刮痕;
換言之此聲明中很明確告知消費者,此保固屬有限保固且不包括產品表面實際損壞
固小弟認為樓主立場較微弱


如果以一個高中生年紀且用過無數智慧型產品之高經濟能力家庭來看
樓主應自行負擔維修費用將手機修繕較為妥當





感覺好像在寫考卷...歡迎討論

怎麼會有這麼…………… 瀟批練 的人。
媽寶,手機自己不愛惜還硬凹,請問高中有教辯論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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