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Google在這之前真的有很認真保護過開發者的權益嗎?把退款期限由24小時改為15分鐘就可以阻止軟體被破解,是誰這麼天真認為呀遊戲改為七天就可以玩一玩時間到退費?想玩免錢版的有需要這麼麻煩嗎?很多地方都可以直接找到免錢版的,連15分試用都不需要啊NDS/360/PSP軟體都要花錢,難道沒盜版?另外很多app根本就不是透過收費來獲取利益,google大多數的收益都是來自於廣告而且賺很大以至於蘋果也效法搞了一個iAD所以關閉付費軟體其實對一般使用上根本沒多大差別列表一下你們android phone裡面付費過多少軟體呢?我的ASUS EEEPAD裝了很多免費軟體,而且功能不比在iTunes Store要花錢買的差:行事曆工具: Jorte影片播放: MoboPlayer匯率: aCurrency Pad新聞: Pulse遊戲: 生氣鳥,Slice it,Dungeon Defender...這些軟體開發者真的沒有任何收益???我想有些人也想得太單純了點....所以說為什麼一定得暫緩購買Android手機????挺Google的也別想說北市府就沒人挺,台灣人時間就是喜歡花在群體對立上一堆人連衛生棉用七天要退的言論都出來了...這樣鬼打牆討論下去會有結論嗎
hungyuwang wrote:我真的笑了And...(恕刪) you are so right !這篇開板文明顯反andorid另外google的廣告模式收益 是android 許多Free SW 的 source這是很多APPLE app 要付費 到 Android FREE 的原因
報馬仔 wrote:台灣的消費者須要被保護 其它國家的消費者就沒有被保護嗎? 我笑了....紐倫堡大審殘殺猶太人的德軍戰犯 每個戰犯都反駁說我只是依法行事 聽命長官 打仗時,如果不依上級長官命令,視同叛亂,可以馬上槍斃。換做馬大,您是選擇依法行事,還是拿槍自裁算了....所以戰犯只會是擬案或最高下令層級,有聽過基層軍官被當作戰犯的嗎???我聽過某黨的網軍無孔不入,現在總算見識到,甚麼叫做"無孔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