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題,自刪本文


bbqw wrote:
感謝你正面回應其實我...(恕刪)

大大的PO文終於有人提出正面的回應
而且還蠻理性的

其實 大家要的只是一個"真相"而已
不過卻扯出其他有的沒的 我這樣看下來也挺無言的

就等大大的One X回來囉~M01上面(包含我)可是有很多調校文的~
我也是 "ONE X的使用者,說實在的,既然HTC是一家國際性的公司,就請拿出"正常使用下"不會有問題的手機,這是基本的吧!難道因為手機溫度會提高,所以不得連續通話超過20分鐘,不可以包膜,不可以使用保護套,那是不是我乾脆把它供在神明桌上就好了,也許樓主的情況運氣不好,買到機王,但不是每個有良率上問題的使用者都是所謂的"工讀生",請HTC不要把消費者當免費的手機測試員,不然one X真的就變"萬差"了~

donnie27979239 wrote:
這才是以客為尊的客服態度. 有時候感覺外商做得比台灣人好,至少感覺他們教育訓練跟危機處理有在
做.
我也舉個例子, 2009年一月,我在北京,當時正好碰到北京下大雪,大家台灣人對大風雪是沒啥概念的,那晚晚上 12點肚子餓,很自然拿起手機就叫麥當勞外賣,點一份賣香雞套餐. 結果等了快 40分鐘還沒送到(正常大約 20分鐘),心理想說大陸外賣真慢,結果一小時候,麥當勞經理打電話來,問送貨員到了沒? 我說沒看到,他在電話那頭說他很擔心,因為風雪太大,送貨員又騎腳踏車,算算時間送貨員已經出發快一小時了. 怕送貨員出事了...當下我聽到,開始感覺下雪天叫外賣,送貨員真得很吃力呢,大約又隔了20分鐘,送貨員到了,打開房門一看,全身濕透了,只能說慘不能睹,跟逃難的一樣, 最感動的是-他說風雪太大,腳踏車沒辦法騎,他只能半路步行過來,不好意思 漢堡有點冷了. 聽到她說這些話,心理很感動.顧不上漢堡.急忙給他錢,並且要他打電話回去店裡報平安.

我們不是要廠商把客人都捧在手上,只是請多聽聽客戶的聲音. 更希望大家有機會當老闆時,除了要把員工當自己人看以外,多聽聽客戶聲音,那怕一點雜音.也要有容乃大,確實做好客服教育訓練. 因為一個鼻屎是可以弄壞一鍋粥的.


這位員工真的是太盡責了,還好沒遇到沒水準的顧客不管為何送那麼久就開罵!
看來大陸的服務水準好像也不會太差。
HTC版真的是太有潛力了. 一堆奇奇怪怪的事都會發生.

小弟的好友剛好是國內某大教學醫院燒燙傷中心醫師, 他看了這篇文後覺得這可以列為教案, 原因是50度要到燒燙傷程度在一般狀況下絕對不至於發生在正常成人身上, 唯三的可能
一是人為, 故意長期且持續接觸熱源, 而且是要緊貼熱源不放.
二是大面積因血液循環而造成皮膚敏感, 就像冬天有些人洗熱水澡會紅咚咚, 但不會侷限在某一小部位.
另外一種可能就是感覺神經異常, 末梢神經無法經由脊髓傳達受熱. 或是本身體質或皮膚異常(如換膚後)

朋友說皮膚對冷熱的改變是相對的而非絕對的. 皮膚的感溫細胞,只能測知冷熱的改變,而不是真正的溫度.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常用手摸額頭以測量體溫是不可靠的, 所以樓主的50度在科學上除非當場有儀器測溫, 要不然只是一種"相對比較熱", 而不會是50度左右

我自己用兩隻ONE X, 只有在用車充時會感覺ONE X的熱度, 更不用說已經感覺熱然後還會持續握住機身. 樓主或許真的狀況特殊, 但是在網路公共論壇上發言最好還是要有證據, 可以證明是HTC手機造成樓主的不適, 要不然很容易就會誤觸法網. 如果只是要記錄自己的身體不適或只能懷疑是某種原因造成的, 那最好自己貼在自己封閉型部落格或FACEBOOK上即可, 或是直接和廠商申述處理, 待釐清責任後再分享到公共論壇. 要不然第一時間就應該想辦法保留任何證據, 佐證你的發文. 這事如果發生在美國, 要馬救是HTC被告到死回收產品, 要馬就是發言者受到民事上逞罰, 嚴重點還會吃上官司

mega wrote:
這位員工真的是太盡責...(恕刪)

我很早期,看到一則新聞
HTC 初期 為一隻歐洲 客戶手機
周 先生親自坐飛機,到歐洲,送那隻手機
所以我開始買 HTC手機
希望htc能秉持初衷,
好好作好,HTC品牌
讓他真的是台灣之光

改革一下,品管,別讓客服,那麼辛苦
手機利潤,愈來愈少,
應該衝,完善率
愈完善愈省錢
人家主管要探視樓主,就是要了解事件原委,畢竟是眼見為憑,但樓主拒絕了那位經理探視,也就是樓主喪失自己的應有的消費者權益,樓主既然拒絕了對方探訪,很自然對方也無法依照樓主的單方面說詞,而給予樓主主動換新機的權益,如果樓主接受探訪,而對方主管也覺得手機有問題,我相信對方也會給你適當的慰問,並主動奉上新手機給樓主。

而樓主現在應該要做的事是強烈要求經銷商換新機,不然就是打通電話請htc收回檢測,如果檢測有問題,相信HTC也是會換新机給您,這也是您消費者權益。

而樓主在這裡發文,我想也是於事無補的HTC也看不到,在這發文只會無限放大,網路世界只是個虛擬世界,很多言論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有人會信,有人也不會信,如果樓主在這發文不極力爭取自己權益,旁人也幫不了你。

我看到這種文章,只能說誰也沒對錯,人家公司也是照著消費者保護法在走,如果HTC真有傷害到消費者權益,我相信消基會,消保官或者媒體都會挺你的。

手机的確會過熱,但是否會燙傷,我只能說半信半疑,過熱是有但可送檢維修或換新,致於你的燙傷,在法規上你要負起舉證責任,因為你已拒絕對方的探訪,別人

如果我是主管,客戶拒絕我的探訪,讓我無法了解發生原因,那只好請客戶遵循法規依正常管道為自己爭取權益。



老漁夫 wrote:
人家主管要探視樓主,...(恕刪)


我只是說出使用經驗

我是真的發生,燒燙,刺痛,好像慢性燙傷

老實說出來,我沒加油添醋

我從來沒想跟htc求償

po文,也只提醒,HTC,作好品質,
消費者,沒那麼懂法律,醫學
最重要,說實話

也謝謝你,提醒。

dwang wrote:
HTC版真的是太有潛...(恕刪)


你的說法,我接受
感謝你提醒

老漁夫 wrote:
人家主管要探視樓主,...(恕刪)


推+1,支持老漁夫的回文~
bbqw wrote:
我很早期,看到一則新...(恕刪)

那個客戶有一定的level才會這樣吧…
並不是每個人都能享有vip等級的待遇
個人覺得還是不要看個案氣自己吧

回歸問題所在
我之所以之前發文說htc只有隔了幾天才給你電話這邊有錯

原因是這樣:
你一開始就排斥htc進一步的幫助及調查
只有要換手機這件事 你才想要htc幫忙
上面這兩件事很重要!!

就我理解
發生事情時你還在購機7天期限內才是
正常流程都是會請你回購買處退換貨
這邊htc並沒做錯 應該說任何公司都會這樣處理吧 這你能理解?
7天內正常狀態應該如此:
客戶<--->購買商(購買、退換貨)<--->htc(依客戶回報問題確認是否是機王、解答客戶疑慮)
7天後正常狀態:
客戶<--->購買商(代客戶送htc維修)<--->htc(換貨、維修、解答客戶疑慮)
客戶<---------亦可跳過購買商-------->htc
而你詢問過購買處的神腦又剛好那邊目前手邊沒貨無法換給你
所以你就要求htc馬上提供一隻新手機給你
這要求你覺得合理嗎? htc錯了嗎?
因此你不該抱怨htc沒換給你手機
當然 如果當初你接受了經理的視訪
那就可能會有特例情況而不走正常狀態的流程
但 你放棄了 所以這部分請不要再去責怪htc
畢竟htc無法證實你說的話 當然就不可能給你特別待遇了=.=

至於更新的部分
我還是覺得你的理解出了點錯!
1. htc已經賣出,擁有權已經在購買的廠商手上,htc無權要求廠商強制更新,廠商也不會願意啦,牽扯到太多利益了,沒人會想花coco去做這種事
2. 產品的產線,不會因為小更新就連動更改基本的code base,除非有重大更新不得不更改,這是為了系統穩定也是客戶的權益

因此 更新這點
你根本沒必要生氣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